安徽大学博士科研启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doc

安徽大学博士科研启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doc

  1. 1、本文档共6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附件1: 安徽大学博士科研启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加强博士科研启动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充分发挥博士科研启动经费的使用效益,根据《安徽大学“211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安徽大学“211工程”三期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结合我校师资队伍建设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博士科研启动经费是学校围绕师资队伍建设需要,用于实施人才引进和对取得博士学位的教师进行科研资助的专项资金,其经费来源于“211工程”师资队伍建设项目。 第三条 博士科研启动经费资助对象为教学科研岗位新进校博士、获得博士学位的校内在职教师及引进人才,其中教学科研岗位新进校博士、获得博士学位的校内在职教师资助金额按照文科三万、理科四万的标准执行;引进人才资助金额按照学校相关文件及校领导签批意见执行。 第四条 人事处会同“211工程”办公室、科技处与人文社科处组织项目申报、评审、立项,并对项目进展和结项进行管理与考核。项目申报人负责项目经费的具体开支与管理,并按期向学校报告项目进展情况、标志性成果,接受学校的监管。 第二章 博士科研启动经费申报与立项 第五条 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博士科研启动经费的申报工作,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以校内科研项目的形式进行立项申请。 第六条 博士科研启动经费申报项目要体现系统性、创新性、前瞻性,学术意义较大,立论根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预期成果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思路合理可行。 第七条 博士科研启动经费立项程序: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根据自身研究专长,认真选题,填报《安徽大学博士科研启动经费申请书》; 2、院系学术委员会审查、论证; 3、科技处或人文社科处、“211工程”办公室代表学校对申请者申报的博士科研启动经费项目进行审批; 4、人事处代表学校与通过项目审批的申请人签订博士科研启动经费资助协议书; 5、发放博士科研启动经费使用卡。 第三章 博士科研启动经费的使用范围与报批 第八条 博士科研启动经费使用范围如下: 1、购置仪器设备及支付维修费; 2、资助出版高水平学术专著或在高水平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 3、资助参加国内外重要的学术会议及外出调研差旅; 4、购买、复印教学科研所需的图书资料的费用; 5、购买实验材料、支付样品测试费、科技查新费。 第九条 博士科研启动经费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实行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开支劳务酬金、协作费、餐饮费、汽油费、电信话务费及支付与项目无关的其他费用。 第十条 博士科研启动经费报批涉及的有关人员要严格按照经费使用范围和原则履行相关手续,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经费专款专用。 第十一条 博士科研启动经费报销须由院系负责人审核签字后,项目承担人方可持科研启动经费使用卡到财务处报销,财务处在经费使用卡上填写实报金额,并按要求录入相应财务信息系统。 第十二条 凡购置仪器设备者,本人须先进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网站中的仪器设备购置系统填写购置申请表,并注明用途与配置,经院系签署意见后,纳入学校采购计划;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采购、验收,所购仪器设备的所有权归学校。 第十三条 报销图书资料须由所在院系资料室验收备案,填写《资料验收清单》并加盖院系公章,调离学校前,图书资料归还院系资料室。 第四章 博士科研启动经费的使用与管理 第十四条 申请人项目立项获批后,学校将根据项目进展和取得的成果分两期拨付科研启动经费。申请人申请下一期经费使用时,必须填写《安徽大学博士科研启动经费项目中期考核表》,经学校考核合格后,有关职能部门方可批准使用下期经费;考核不合格或项目未按计划完成,停止经费使用,学校有权收回已使用经费。 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博士科研启动经费批准额确定项目年限,一般不超过3年。项目计划完成后,学校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结余经费可继续使用;考核不合格或项目未按计划完成经费停止使用,学校有权收回已使用经费。同时,考核结果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其他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 第十六条 经费使用者必须在每期经费拨付额范围内使用经费,不得超支,否则学校有权收回超支经费。 第十七条 受资助者利用此经费发表的论文、论著以及成果鉴定材料等均应标注“安徽大学博士科研启动经费项目资助”字样。 第十八条 受资助者出国(境)逾期未回校,学校取消其获批项目,停止其经费使用。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2: 申请者须博士毕业且取得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博士 申请者须博士毕业且取得博士学历学位证书; 院系将经审批同意的《安徽大学 院系将经审批同意的《安徽大学博士科研启动经费申请书》、《博士科研启动经费资助协议书》及经单位审核盖章的申请者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交至人事科,人事处发放《

文档评论(0)

zhuliyan1314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