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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出租汽车行业“规范管理、诚信服务”文明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政府将“公交便民工程”列入2012年为民承办的二十件实事的重大部署,提升公交出租汽车行业的经营行为和服务质量,进一步巩固客运企业规范化建设活动成果,结合市委、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关于开展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活动的有关精神,决定在全市公交出租汽车行业开展以“规范管理、诚信服务”为主题的文明创建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提炼和推广行业核心价值理念,努力提高公交出租车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文明素养和服务技能,不断提升公交出租车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我市客运管理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二、工作目标
通过文明创建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完善企业内部管理机制,规范公交出租汽车经营行为,切实解决公交出租汽车行业中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抓典型、创品牌、树行业文明新风,塑造规范有序、和谐稳定、严格监管、服务优质的公交出租客运新形象。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成立灵武市交通运输局公交出租汽车行业“规范管理、诚信服务”文明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四、活动内容
(一)公交车以行车文明、服务文明、形象文明为活动内容。
行车文明:遵守《交通安全法》,文明驾驶、礼貌行车,执行车辆保养制度,车辆技术状况保持良好,全年无交通违章和有责事故。
服务文明:着装整洁、佩证上岗,服务热情、态度友好;按规定线路行车,按规定站点停靠。
形象文明:车体车厢整洁、设施齐全、敬业爱岗、乐于奉献;拾金不昧、见义勇为。
出租车以思想文明、经营文明、语言文明、行车文明、车容文明和仪表文明为活动内容。
思想文明:出租车从业人员要对文明创建活动高度重视,积极贯彻落实行业管理部门和所属企业关于文明创建活动的各项部署;日常运营过程中,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扶老携幼、见义勇为、拾金不昧。
经营文明:出租车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业务规范,做到不拒载、不宰客。主动帮助旅客提放行李,主动给乘客提供发票;主动帮助不明路况的外地乘客寻找目的地;主动提醒乘客带好随身物品下车。
语言文明:常讲“五句话”:“您好!很高兴为您服务!”、“请您关好车门,请问您去哪里?”、“请带好随身物品!”、“下车时请注意安全!”、“谢谢!再见!”等。大力推行使用普通话,对乘客语气可亲、态度和蔼、微笑服务、不讲粗话、脏话。
行车文明:出租车驾驶员要严格遵守运行服务规范,每位出租车驾驶员都必须要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规程,持证上岗,集中精力,谨慎驾驶,礼貌行车,确保旅客安全。
车容文明:出租车驾驶员要严格遵守车容车貌规范,安全服务设施齐全有效。车身外观整洁,无脱漆,缺损现象。车内清洁无异味,车门开关自如有效。
仪表文明:驾驶员衣着整洁,举止端庄。车内不抽烟,行车途中不随意接打电话,男性驾驶员不留长发。
公交出租企业以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强化行业作风建设、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强化从业人员培训教育为活动内容。
完善内部管理机制:修订完善车辆管理制度、驾驶员管理制度、文明驾驶制度、卫生检查制度、质量信誉考核制度、驾驶员服务规范、驾驶员职业道德规范等。
强化行业作风建设:各企业要强化公交出租汽车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规范经营行为,对乱收费、拒载、随意调头、故意绕道、语言不文明、车容车貌不整洁等影响行风的不良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修改完善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长效机制。
强化从业人员培训教育:以《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公交出租汽车驾驶员规范服务手册》等为重要内容,举办多种形式的安全运输、优质服务培训班,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实施步骤
此次活动自2012年3月20开始,到12月31日结束,整个活动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3月20日—3月31日)
企业制定文明创建活动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并通过多种宣传媒体,营造文明创建活动浓厚氛围,使全体从业人员充分认识活动的目的、意义,全面了解活动要求和创建标准,积极投入创建活动;各企业按照按照公交车“文明驾驶员”、“优秀票员”、出租车“服务明星”、“标兵的士”四种类型确定争创个体,引导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及营运车辆参与文明创建活动。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4月1日至11月30日)
各有关客运企业继续深入推进规范化建设,对业已形成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作进一步的修订完善,强化对营运车辆和从业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按照活动内容,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开展自查自纠,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公交出租行业“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剖析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和解决办法,同时,随时接受行业管理部门检查、监督、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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