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1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PAGE
PAGE 11
2009年广东省会计证《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案例题复习参考资料
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
五、案例分析题
1. 某部门在组织对A上市公司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以下事实:2007年,A公司由于经营管理和市场方面的原因,经营业绩滑坡,为了获得配股资格,A公司的负责人林某要求公司财务总监吕某对该年度的财务数据进行调整,以保证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符合配股条件。吕某组织公司会计人员万某以虚做营业额、隐瞒费用和成本开支等方法调整了公司财务数据。A公司根据调整后的财务资料于2007年10月申请配股并获批准发行。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和《会计法》的规定,指出哪些当事人存在何种违法行为?并分别说明各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
答:(1)A公司吕某、万某存在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对于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或者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人民政府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A公司)并处5 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吕某、万某)处3 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吕某、万某),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林某存在授意、指使他人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根据《会计法》的规定,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以5 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2.国光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2008年度发生了以下事项:
(1)1月21日,公司接到市财政局通知,市财政局将要来公司检查会计工作情况。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胡某认为,公司做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不应受《会计法》的约束,财政部门无权来检查。
(2)3月5日,公司领导调换,新的负责人林总上任后,将其儿子林青调入该厂会计科任出纳,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工作。林青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4月15日,公司从外地购买了一批原材料,收到发票后,与实际支付款项进行核对时发现发票金额错误,经办人员在原始凭证上进行了更改,并加盖了自己的印章,做为报销凭证。
(4)5月2日,公司会计科科长退休。公司决定任命自参加工作以来一直从事文秘工作的办公室副主任王某为会计科科长。
(5)6月30日,公司有一批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按规定需要进行销毁。公司档案管理部门编制了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档案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了字,并于当天销毁。
(6)11月1日,会计张某申请调离该厂,厂人事部门在其
(7)12月1日,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以后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由王科长签字、盖章后报出。
(8)该厂新任会计主管王某,因公司业务需要出差中断会计继续教育,2006年继续教育时间实际只有20小时。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会计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胡某认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不受《会计法》约束的观点是否正确?
(2)新的负责人林总上任后,将其儿子林青调入该厂会计科任出纳,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工作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3)该公司经办人员更改原始凭证金额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4)该公司王某担任会计科科长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5)该公司销毁会计档案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6)会计张某申请调离该厂,厂人事部门在其没有办清会计工作交接手续的情况下,即为其办理了调动手续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7)该公司董事会做出的关于对外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的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8)该厂新任会计主管王某2006年继续教育时间实际只有20小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答:(1)中外合资企业无权拒绝财政部门对其会计工作的监督检查。
根据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为各单位会计工作的监督检查部门,对各单位会计工作行使监督权。
(2)林总将其儿子林青调入该公司担任出纳一职,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工作的行为不符合规定。根据《会计法》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各单位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此外,根据《会计工作规范》的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3)公司经办人员更改原始凭证金额的做法不符合规定。
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4)该公司任命王某担任会计科科长不符合会计法律制度规定。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