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工作事事后监管制度.doc

  1. 1、本文档共11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法律援助工作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部门(单位):(公章) 为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的监管,提高法律服务工作质量,现制定如下监管制度: 一、监管对象 承办各类法律援助案件的法律服务人员 监管内容 通过检查案件的办理过程及案卷的回收、归档,对案件承办人员在办案过程中是否违反职业道德、执业纪律以及案件的办案质量等进行监督检查。 三、监管方式 主要采取进度跟踪、随机听庭、回访受援人和抽查卷宗四种方式,事中及时补救,事后集中处理,各种监管方式综合运用。 四、监管措施 法律援助综合业务平台实时监督、案件质量评估、旁听案件或到法院调取开庭录像资料、办案人员意见反馈、受援人意见征询、电话回访、电话监督承办人。 五、监管程序 (一)采取随机的方式,抽取部分案件进行听庭。核查法律援助人员在庭表现,并制作听庭评议表。每季度不少于3次听庭监督。 (二)案件结案后,对受援人进行回访,听取受援人对案件承办人员的总体评价,考察案件承办人员在受理案件过程中是否有收取财物等行为。 (三)案件办结归档前,对案卷进行检查,主要围绕案卷装订顺序,案卷完整度、清洁度等方面进行。其中随机抽查5%以上,形成抽查记录。 (四)在整个案件的办理过程中,若接到受援人的举报,责成被举报人所在单位3日内查清事实,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市中心,市中心2日内形成处理意见后即时公布,并对整改情况跟踪复查。复杂情况时间可延长1-3日,市中心形成处理建议,报局党委纪检部门处理。 六、违规处理 法律援助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区司法行政机关依法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停止执业的处罚: 1、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擅自终止法律援助案件的; 2、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财物的; 3、有违法所得的,责令退还,并可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法制办审核意见(签字): 审核日期: 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 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部门(单位):(公章) 为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监管,提高法律服务工作质量,现制定如下监管制度: 一、监管对象 全区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监管内容 1、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日常执业活动和内部管理工作: 2、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日常执业活动和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情况: 三、监管方式?? (一)定期年度审查考核。 (二)不定期进行案件卷宗质量抽查。 (三)投诉查处。 (四)备案。 四、监管措施 (一)对基层法律服务所进行实地检查; (二)要求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报告工作、说明情况、提交有关材料; (三)书面审查相关材料和档案; (四)向相关单位和人员调查、核实有关情况。 五、监管程序 (一)做好检查前的准备工作(收集相关材料和信息,制定检查方案); (二)部分检查下发检查通知,部分检查实行随机抽查;持有效执法证进行检查,人数不得少于2人; (三)实施书面审查、谈话和实地调查等; (四)根据检查情况,视情节处理各类情况(对需要纳入行政处罚的,依法办理); (五)对检查情况进行归档。 六、违规处理 (一)年度检查中,对不符合《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条件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应当在区司法局监督下,限期整改。期满仍不能改正的,组建单位应当予以停办,并办理注销手续。 (二)发现基层法律服务所有违反《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行为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有违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行为的,按相关规定进入行政处罚程序。有犯罪行为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根据检查情况,视情节处理各类情况(对需要纳入行政处罚的,依法办理); (四)对检查情况进行归档; 法制办审核意见(签字): 审核日期: 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监管制度 部门(单位):(公章) 为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监管,提高律师服务行业质量,现制定如下监管制度: 一、监督管对象 二道江辖区内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 二、监督管内容 1、律师事务所违规接受委托、收费;违反法律程序办理变更,从事法律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违规接受利益冲突案件等。 2、律师违规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或向其行贿、提供虚假证据或材料,干扰诉讼、仲裁活动的正常进行;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论;泄露国家秘密等行为,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处罚等。 3、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的处罚。 三、监管方式 (一)投诉查处。按规定做好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投诉查处工作; (二)年度考核。二道江区司法局在每年的年末对律师事务所当年年度本所执业情况和律师执业情况进行考核; (三)依法定职权对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违法行为实行行政处罚;对依法应当

文档评论(0)

139****3928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