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大量收购独家精品文档,联系QQ:2885784924

企业内部审计涉税政策解读与案例分析张春平.pptx

企业内部审计涉税政策解读与案例分析张春平.pptx

  1. 1、本文档共150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企业内部审计涉税政策解读与案例分析张春平.pptx

企业内部审计涉税政策解读与案例分析;;一;什么是内部审计?;内部审计与风险管理;税务风险; 强化内部审计 控制企业税务风险 税务风险对企业产生法律、声誉和经济的影响,其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内部审计的弱化。内部审计的风险导向决定了其能与风险控制的完美结合,在企业税务风险控制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企业要通过为内部审计注入新的内容,确保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强化内部审计人员的税务相关知识,以财务审计为基础,与税务部门进行密切合作实现对税务风险的有效控制。;内审税务风险的产生 业务的单一和专业性与税收触角的广泛性的矛盾 财务核算的常规性和涉税事项的复杂性 会计和税收差异性 税务实体法和程序法的联系 特殊业务的涉税不确定性;常见内审时涉及税务风险的业务时点 企业重组 接收无偿划转资产 补贴和福利 对外合作收入 专项支出的费用 新设营利性机构 新设非营利性机构 预算外收入;税务风险的种类 增值税税务风险 企业所得税税务风险 个人所得税税务风险 其他税种税务风险 ;二;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货物、进口货物、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缴纳增值税。 ;纳税人;征税范围;一般计税方法;计税方法;内审中的销项税政策;内审中的销项税政策;内审中的销项税政策;内审中的销项税政策;内审中的销项税政策;视同销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税[2016]36号) 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销售代销货物; 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内审中的销项税政策;内审中的销项税政策;发票政策 代开专用发票(国税发[2004]153号) 增值税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时,可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增值税纳税人申请代开专用发票时,应填写《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式样见附件,以下简称《申报单》),连同税务登记证副本,到主管税务机关税款征收岗位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全额申报缴纳税款,同时缴纳专用发票工本费。 增值税纳税人缴纳税款后,凭《申报单》和税收完税凭证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到代开专用发票岗位申请代开专用发票。 ;发票政策 小规模纳税人自开票(2016年第44号) 试点纳税人提供住宿服务、销售货物或发生其他应税行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自行开具,主管国税机关不再为其代开。 试点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仍须向地税机关申请代开。 主管税务机关为试点纳税人核定的单份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一万元。 试点纳税人所开具的专用发票应缴纳的税款,应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在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将当期开具专用发票的销售额,按照3%和5%的征收率,分别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2栏和第5栏“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的“本期数”相应栏次中。 ;红字发票(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以下方法处理: ;红字发票(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 (一)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详见附件),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二)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189****0315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