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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
李国平 研究员
邮箱:hkyguolee@126.com; 电话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管理研究所
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管理研究所
1
目录
1
2
3
4
固体废物介绍
国家、地方法律法规管理要求
一般工业固废规范化管理要求
工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
5
关于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的几点思考
2
Part 1
固体废物介绍
3
固体废物定义
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
(一)工业固体废物,是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废)
(二)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介绍
其它固体废物定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必威体育精装版修订版)
4
危险特性:腐蚀性、易燃性、感染性、毒性、浸出毒性和毒性物质含量——《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 5085
工业固体废物分类——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系指未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GB 5085鉴别标准和GB5086及15555鉴别方法判定不具有危险特性的工业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
第I类:按照GB 5086规定方法进行浸出试验而获得的浸出液中,任何一种污染物的浓度均为超过GB 8978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且PH在6~9范围之内的一般工业固废。
第II类:按照GB 5086规定方法进行浸出试验而获得的浸出液中,有一种或一种以上的污染物的浓度超过GB 8978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或者是PH在6~9范围之外的一般工业固废。
工业固体废物介绍
5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判定方法
待鉴别物
《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BG34330-2017)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
是
否
不属于固体废物
否
是
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 5085
一般工业固废
否
是
专家认定
否
是
6
Part 2
国家、地方
法律法规要求
7
国家及江苏省一般工业固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
关于加强工业废水处理污泥环境管理工作的通则
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污泥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
涉及一般工业固废管理的法律法规
8
国家及江苏省危险废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016修订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6年)
《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7年修订版)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
《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版);《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
《“十三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 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指标体系》
工业危险废物管理法律法规
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固体废物管理一般要求:
第六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以罚款:
(六)擅自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贮存、处置的;
(七)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造成其他环境污染的;
(八)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工业固体废物的。
危险废物管理要求:
第五十五条 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
第五十七条 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
第五十八条 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禁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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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1
《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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