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蓄电池组核对性充放电方法 蓄电池组核对性充放电方法 一、蓄电池组核对性充放电工作前准备 二、蓄电池组放电方法 三、蓄电池组充电方法 四、蓄电池组容量合格与否的判断 五、阶梯放电法 六、蓄电池组核对性充放电周期 七、蓄电池组核对性充放电安全注意事项 蓄电池组核对性充放电方法 一、蓄电池组核对性充放电工作前准备 1、 测量蓄电池组电压及单只蓄电池电压, 检查单只蓄电池电压是否达到浮充电压值,蓄电池容量是否降低。 在放电前应对蓄电池组进行补充充电。 蓄电池组核对性充放电方法 一、蓄电池组核对性充放电工作前准备 2、变电站有两组蓄电池组的,应退出一组蓄电池组,对其进行全容量核对性充放电。 3、变电站只有一组蓄电池组的,应对其进行50%核对性充放电。 蓄电池组核对性充放电方法 二、蓄电池组放电方法 蓄电池放电应注意事项 1、 放电时,放电电流为I10(I10为10小时放电率)电流恒流放电。 2、对加入运行的单组蓄电池组,放电电流应加上负荷电流。 3、对不带直流负荷,退出直流系统运行的蓄电池组可放出额定容量的100%; 蓄电池组核对性充放电方法 二、蓄电池组放电方法 蓄电池放电应注意事项 4、对未退出直流系统运行的蓄电池组只可放出蓄电池组额定容量的50%;放电过程中,还应保证直流母线电压在正常范围(220±10%V)。 5、放电过程中应加强蓄电池组电压及单只蓄电池测量,一般应1—2小时测量一次,并做好记录。在放电末期应加强监视蓄电池电压。 蓄电池组核对性充放电方法 二、蓄电池组放电方法 蓄电池组放电到下列任一情况应立即停止放电: 1、未加入直流系统运行的蓄电池组已放出容量100%; 2、未加入直流系统运行的蓄电池组任一只 单只额定电压2V的蓄电池放电至电压1.8V; 单只额定电压12V的蓄电池放电至电压10.8V; 单只额定电压6V的蓄电池放电至电压5.4V; 蓄电池组核对性充放电方法 二、蓄电池组放电方法 蓄电池组放电到下列任一情况应立即停止放电: 3、对加入直流系统运行的单组蓄电池组已放出容量50%; 4、对加入直流系统运行的蓄电池组,单只电压低于2V;蓄电池组的端电压不应低于2V×N 蓄电池组核对性充放电方法 三、蓄电池组充电方法 蓄电池组充电注意事项: 1、蓄电池组一般采用均充充电电,充电电压2V蓄电池2.27~2.35V×n(n:蓄电池组个数)之间;12V蓄电池:13.62~14.1V×n(n:蓄电池组个数)之间。 2、在充电过程中,若发现温度过高,超过40度时,应降低充电电流或充电电压。 蓄电池组核对性充放电方法 三、蓄电池组充电方法 蓄电池组充电到下列情况应视为充电完成: 1、蓄电池组电压升至均充电压,单只蓄电池电压不在升高,且经三个小时不变。 2、蓄电池组充电电流降至500mA以下。 蓄电池组核对性充放电方法 四、蓄电池组容量合格与否的判断 1、放电结束后如蓄电池组容量不足,低于额定容量80%,应再次进行2~3次核对性充放电。如个别蓄电池仍不能恢复容量,应对落后蓄电池用蓄电池活化仪进行单独活化 2、经活化后,蓄电池组容量仍达不到80%额定容量,则该组蓄电池组容量不合格 3、蓄电池组进行全容量核对性充放电后,容量超过80%额定容量,则该组蓄电池组容量合格。 蓄电池组核对性充放电方法 五、阶梯放电法 蓄电池阶梯放电法具体操作如下: 将蓄电池组退出,用I10(I10为10小时放电率)电流恒流放电,当蓄电池组中有1只电池达到终止电压1.8V时,则将该只电池退出,继续进行放电,待电池组中又有单只电池达到终止电压时,继续退出,待退出5-6只电池后,停止放电,间隔1-2小时后,将退出的蓄电池加入蓄电池组,再用I10电流进行恒流限压充电——恒压充电——浮充电;若经过2~3次循环后,若蓄电池组容量达不到额定容量的80%以上,视为不合格。 蓄电池组核对性充放电方法 六、蓄电池组核对性充放电周期 新装及大修(含更换部分故障蓄电池的蓄电池组)后的蓄电池组应对蓄电池组进行核对性充放电; 蓄电池组运行年限在4年以内的可2~3年进行一次核对性充放电工作;蓄电池组运行年限在4年以上的应每年进行一次核对性充放电工作。 蓄电池组核对性充放电方法 七、蓄电池组核对性充放电安全注意事项 1. 防止蓄电池组过放电。 2. 充放电时,防止直流系统接地。 3. 做好记录,一试两份。一份站内保管;一份班内保管。 4 蓄电池室内禁止烟火。放电时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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