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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代持中的法律风险分析 股权代持的原因及法律效力: 实际投资人出于保护个人信息安全,不愿露富;或者嫌“麻烦”--法律保护 实际投资人身份身份特殊(如公务人员),不便“显名”--具体分析 案例:受贿还是违纪? 实际投资人规避公司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问题等--具体分析 董事、监事、高管出于规避竞业禁止法定禁止的目的而“隐名投资”--法定无效 实际投资人为规避法律对投资领域、外商投资批准、投资比例、股东人数等的限制性或禁止性规定--存在法律风险 股权代持中的法律风险分析 (一)实际投资人面临的风险 其一、实际投资人与名义股东之间的合同效力问题 公司法解释三:不存在《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情形,则应认定代持协议合法有效。 《合同法》第5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如如外资为规避市场准入而实施的股权代持、以股权代持形式实施的变相贿赂等,该等股权代持协议最终可能被认定无效。 其二、名义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实际投资人利益的风险 名义股东滥用经营管理权、表决权、分红权、增资优先权、剩余财产分配权等权利,擅自出让或质押股权等 股权代持中的法律风险分析 实际投资人面临的风险 其三、名义股东自身出现问题,对实际出资人的利益造成损害的风险 如名义股东个人欠债或对外担保,被法院查封其代持股权,将代持股权用于偿债务; 如名义股东死亡或离婚,则其名的股权作为遗产涉到继承或离婚分的法律纠纷。 四、实际投资人股东资格无法恢复的风险 根据公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实际投资人想要撤销代持关系,恢复股东资格可能会面临两重障碍:一是其他股东未有过半数同意;二是其他股东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 股权代持中的法律风险分析 (二)名义股东面临的风险 其一、被要求履行公司出资义务的风险 名义股东不得以代持协议对抗公司或善意第三人,存在诉讼等风险;可以在出资后向隐名股东追偿。 其二、税收风险 实际股东准备解除代持协议时,实际投资人和名义股东都将面临税收风险--税务机关还要求实际股东按照公允价值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或者个人所得税; 国税2011年第39号:企业为个人代持的限售股征税问题,转让收入余额转付给实际所有人时不再纳税,但仅适用于企业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的情形; 其它代持现象仍存在着双重征税的风险! 股权代持中的法律风险分析 (三)公司面临的风险 其一、公司进军资本市场可能存在实质性障碍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股权清晰”成为证监会禁止上市公司出现代持现象的理论依据。股改需要披露到自然人,不超过200人,不允许代持。 其二、面临公司注销风险 主要存在于外商作为实际出资人的股权代持情形。 在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如发生纠纷,据相关审判实务,相关代持协议效力能得到认可,但实际出资人不能直接恢复股东身份,需先清算注销公司,再经相关部门审批设立外商投资企业。 在限制/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呢? 六、公司高管违背忠实义务的法律责任 七、公司相关的刑事法律风险 万文志律师 上海海耀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国家“双千计划”入选专家、华东政法大学兼职教授;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优秀律师。 熟悉公司法务、投资并购、私募基金、劳动管理等法律事务,从事法律实务20余年。 电话 021邮箱: wanwenzhi66@ 扫描进入“海耀说”→输入“并购”→下载课件 谢 谢 交 流! 海 耀 律师事务所 P o w e r B a r 中国专业PPT设计交流论坛 PB模板组:findygirl 公 司 法(2014 修订)解 析 万文志律师 上海海耀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国家“双千计划”入选专家、华东政法大学兼职教授;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优秀律师。 熟悉公司法务、投资并购、私募基金、劳动管理等法律事务,从事法律实务20余年。 电话 021邮箱: wanwenzhi66@ 扫描进入“海耀说”→输入“公司法解析”→下载课件 讲座概要 一、《公司法》赋予股东的十大权利 《公司法》赋予股东的十大权利 1、股东身份权 第31条、第32条:......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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