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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宁县龙鼻小流域坝系自评价报告
乡宁县龙鼻小流域坝系工程是经黄委会审批立项的黄河水土保持淤地坝项目,该项目于2004年启动实施,建设期限为四年。四年来,在水利部、黄委会、黄河上中游管理局、省水利厅、市水保局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各级业务主管部门、项目所在地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取得了显著成效。
为了更加全面、系统地总结坝系工程建设取得的成效与经验,使项目建设更加趋于规范化,按照《水利建设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水利部水规计[2010]51号)有关要求,我们对龙鼻流域坝系工程实施过程、经济效益、投资效果、目标实现程度等进行全面总结,认真分析淤地坝工程建设项目立项、设计、施工、监测和管理各个环节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积累了许多工程建设、管理、运行、管护等方面的宝贵经验,通过项目建设,充分体现了坝系工程在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中的深远意义,体现了以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的治水新理念。
一、流域概况
1、龙鼻小流域淤地坝坝系项目概况
根据2004年黄河上中游管理局以黄规计发[2004]17号文件下发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通知。项目累计兴建骨干坝10座,中型淤地坝25座。小型淤地坝36座。坝控面积48.8km2,总库溶1119.05万m3,拦泥库溶673.06万m3。
2、建设条件、区域特征及运行情况
龙鼻流域位于山西省乡宁县境内,是黄河一级支流鄂河流域的一级支沟,距县城5km,流域总面积65km2,水土流失面积59.8km2,占总面积92%。地貌属典型的黄土残垣沟壑区,沟道宽阔,黄土覆盖深厚,适宜坝系建设,根据流域地貌特征,共建大、中、小坝71座,建坝密度为1.1座/km2。项目建成竣工验收后,将产权移交给淤地坝建设所在村镇,明晰了产权归属。建立了与工程规模、当地管理水平等适应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模式,制定了相关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工程完好程度较高,运行状态良好。
二、自评价内容
1、过程评价
项目从立项、规划到设计等前期工作,我们均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要求进行,结合我县发展高效农业,实现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根据项目区沟道特点,科学规划,充分论证,优化配置,建立以骨干工程为骨架、中小型淤地坝相结合的坝系工程体系,做到基本资料详实,规划科学合理,技术方法先进。结合当地流域,社会经济条件和沟道工程建设现状依据水利部《水土保持建设项目前期工程暂行规定》、《水土保持治沟骨干工程暂行技术规范》(SL175—86)及黄委会《黄河水土保持生态工程小流域坝系工程总体设计编制大纲》和有关技术规范、定额编制完成。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与初步设计由具有乙级资质的山西润恒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
项目立项后,乡宁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以乡政办发[2004]25号文件批复成立以分管副县长张小红任组长的乡宁县淤地坝建设项目部,项目部组成人员有:主任张鹏,副主任李海章、高成志。
按照黄委会、黄河上中游管理局及省水利厅水保局下发的《黄河水土保持生态项目工程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关于加强黄土高原水土保持淤地坝工程建设与管理的通知》精神,在全部工程建设中始终执行了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资金报帐制 “四项制度”。工程招投标按照招投标程序,注重施工资质,严格标书审查,按照讲求质量,注重安全,确保工期、突出效益的原则,分别与工队法人签订了施工合同书,严格按合同办事。在工程质量监督上,聘用了监理单位——西安黄河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公司派驻专职监理人员进行旁站监理,工程施工与监督管理一步到位。同时对工程的前期、施工、验收进行公示,既保证了规划治理工程的全面有序实施,又规范了治理开发和预防监督的一体化运作。
工程建设全面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设立了安全员,凡有施工人员在场时安全员都跟班作业,特别是开挖性基础工程、取土场上部等险段工程施工,安全员除在现场指挥外,班前班后都要进行安全隐患排查,避免了各类事故的发生。在质量方面,施工单位本身技术过硬、管理严格、态度端正,加上监理工程师工作严谨、认真负责,每个单元工程都严格把关,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建设,充分保证了工程的质量。在隐蔽工程完工后,市水利局组织,省水保局、县水利局、监理单位等有关人员参加验收,工程全部合格,并办理了相关手续。
为了保证淤地坝的长期安全运行,根据国务院1993年5号文件精神和临汾市人民政府临政发(2003)33号文件《关于推行“护坝田”制度,加强淤地坝工程管理的意见》,依据“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经县领导的同意,淤地坝工程移交相关的受益村委,出台了谁使用、谁管理、谁受益和减免税、提供技术服务等优惠政策,明确管护者的管护责任、权限和利益。2009年乡宁县人民政府乡镇办发(2009)65号文又下发了淤地坝管护暂行办法,确定专人管护,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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