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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技术要求(DZZH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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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技术要求
(试行)
××××—××—××发布 ××—××—××实施
贵州省国土资源厅 发布
目 录
TOC \o 1-1 \h \z \u 前 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基本规定 1
4 施工组织 2
4.1一般规定 2
4.2施工准备与测量工作 2
4.3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依据 2
4.4编制内容和方法 3
5安全防护工程 3
6截(排)水工程 3
6.1 一般规定 3
6.2 表层排水 4
6.3深层排水 4
7预应力锚固 4
7.1一般规定 4
7.2材料与设备 5
7.3施工 5
7.4试验与预应力监控 6
8抗滑桩 6
9格构锚固 8
9.1浆砌片石格构 8
9.2钢筋混凝土格构 8
9.3锚杆施工 9
10抗滑挡土墙 9
10.1重力式挡土墙 9
10.2钢筋混凝土挡土墙 10
11其它防治工程 10
11.1柔性防护 10
11.2清方减载 10
11.3回填反压 11
11.4生物防护 11
11.5填充、注浆加固工程 11
12监测预报 11
13环境保护 12
附录A(规范性附录)石料技术要求 13
附录B(规范性附录)预应力锚杆锚固试验 14
前 言
为适应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工作标准化的需求,加强对该工作的指导,并使其更加规范,质量可靠,贵州省国土资源厅组织有关单位的专家编写了《贵州省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技术要求》,以统一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工作。
本标准按国家标准的要求、并参考有关地方标准、结合贵州实际编制。
本标准共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基本规定、施工组织、安全防护工程、截(排)水工程、预应力锚固、抗滑桩、格构锚固、抗滑挡土墙、其他防治工程、监测预报、环境保护13章,规范性附录A、B。
本标准由贵州省国土资源厅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技术要求起草单位:贵州省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铁道部第二勘测设计院贵阳分院、贵州省交通设计院、贵州大学。
本技术要求主要起草人:李业奇、龙万学、邹兴普、余大龙。
本标准经赵国宣、丁坚平、魏康林、谢树庸、刘仁义、伍锡举、莫安儒等专家审查。
贵州省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技术要求
(试行)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滑坡、崩塌、泥石流、潜在不稳定斜坡、地面塌陷、地裂缝等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施工方法及要求。
适用于贵州省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其必威体育精装版版本也适用于本标准。
GB50203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TB10424;J283 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GB50086 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
GB50204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T 5223 预应力混凝土用钢丝
GB/T 5224 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
JGJ92 无粘结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JTJ076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GB175 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
GB1344 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硅酸盐水泥及粉煤灰硅酸盐水泥
3 基本规定
3.1 本标准适用于崩塌、滑坡、泥 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潜在不稳定斜坡等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施工。
3.2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应坚持因地制宜、就地取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不留后患的原则。
3.3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必须按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如需变更应符合现行变更设计处理办法的规定。施工中如发现设计与实际情况不符或新的问题,应及时向业主和设计单位报告。
3.4 施工前设计人员应进行技术交底,在现场交接施工合同责任范围内的各类测量或监测网点及有关的前期资料;明确监测工作的交接时间,并办理交接手续。
3.5 施工应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但必须制定不低于本标准的质量标准和工艺要求,以确保工程质量。
3.6 施工中必须做好工程质量的过程检查和验收,各项工程,均应按计划及时配套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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