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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17-20分)(10分)(10分) 一、我国劳动合同与劳动争议处理立法的新发展2% 二、集体协商的内容和特征3-4% 三、集体劳动争议与团体劳动争议3-4% 四、重大突发事件管理2-3% 五、和谐劳动关系的营造3-4% 1. 工会组织与企业社会责任运动 2.国际劳动立法的主要内容 六、工作压力管理与员工援助计划3% 1、工作压力管理 2、员工援助计划 本节关键词 《劳动合同法》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本节关键词 集体谈判 讨价还价 效率合约 英国经济学家庀古在其名著《福利经济学》中建立了一种短期工资决定理论,这一模型讨论了劳资双方赖以达成协议的工资上下限。当工资率通过集体谈判决定,而不是通过劳动力市场的自由竟争决定时,工资率不再是由劳动供求决定的单一点,而存在一个“变动范围”。工会的最初工资要求决定这个范围的上限,工会认为上限以外的工资率将会导致工人失业率增加;雇主最初提出的工资决定这个范围的下限,一旦低于此限度就难以保证生产必须的劳动供给。“变动范围”的长度与雇主对工人的需求弹性以及工人对工作的需求弹性均成相反方向运动。 所谓效率合约,是指那些能够使雇主的等利润曲线与工会的无差异曲线相切的点,比如点d和点e。在这些点上,任何一方福利的增加都会使对方的福利受损,即不存在任何帕累托改进的可能。事实上,还存在着一条代表这些点的完整轨迹。在图6-6中,存在着无数条工会的等效用曲线和雇主的等利润曲线,将它们的切点连接起来,可得到曲线ed,曲线ed通常被称为效率合约曲线(或效率合约轨迹)。 本节关键词 集体争议 团体争议 本节关键词 突发事件 应对策略 本节关键词 企业社会责任 国际劳动立法 二、国际劳动立法的特点 国际劳工公约具有渗入国内法调节各国劳动关系的独特性质。 具体来说,国际劳工公约具有以下六个特点: 1.国际劳工公约以保护雇员为主要目的,兼顾了国家和雇主的利益与可能,但其总的指导思想是保护各国劳动者。 2.国际劳工公约内容非常广泛,覆盖劳动关系的各个方面。 3.国际劳工公约既有原则的坚定性,又有措施的灵活性,便于各国根据国情参照实施。 4.国际劳工公约对公约批准国发生效力,对会员国劳动立法有规范指导作用。 5.某些国际劳工公约偏离了会员国的政治结构、政治体制的特点。 6.国际劳工公约的作用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越来越突出。 三、国际劳动立法的主要内容 国际劳工组织制定的国际劳工公约和各项建议书内容丰富,覆盖了劳动关系的各个方面,主要包括基本人权、就业、社会政策、劳动行政、劳动关系、工作条件、社会保障、特殊群体就业以及各类劳动安全技术卫生标准等广泛领域,形成了全面而系统的国际劳动法律体系。 四、国际劳工公约的分类 国际劳工公约和建议书采取的是单行法的形式,每一个国际劳工公约或建议书只涉及某一项劳动问题或问题的某一方面。国际劳工公约和建议书按照内容可以分为11类,具有分类如下: 1.基本人权:包括结社自由、禁止强迫劳动、机会和待遇平等以及禁止童工劳动。 2.就业与失业:包括就业政策、就业服务和机构、职业指导和培训、残疾人职业康复与就业、就业保障。 3.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日工作时间、周工作时间、年休假等。 4.工资:工资制度、最低工资确定机制、工资保护。 5.劳动安全卫生标准。 6.女工保护。 7.童工和未成年工保护。 8.社会保障。 9.劳动关系。 10.劳动行政与检查。 11.其他。适用于特殊类别雇员,包括老年工人、移民工人、土著工人、海员、渔民、内河航运和码头工人、种植园工人等70多项标准。 五、主要国际劳工公约的内容 (一)强迫或强制劳动公约(29号公约) (二)废除强迫劳动公约(105号公约) (三)准予就业最低年龄公约(138号公约) (四)禁止和立即行动消除最恶劣形式的童工劳动公约(182号公约) (五)同酬公约(100号公约) (六)就业和职业歧视公约(111号公约) 六、国际劳工立法与我国的关系 中国是国际劳工组织创始成员国之一,1919-1928年当时的北洋军阀政府指派驻外使领馆人员作为政府代表参加国际劳工大会。1944年,中国成为国际劳工组织常任理事国之一。 七、国际劳动立法的程序 国际劳工组织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国际劳工大会,由全体会员国政府、雇主和工人代表(比例为2:1:1)组成:决策机关是国际劳工组织理事会,由56个会员国的三方理事(政府代表28名、雇主和工人代表各14名)组成;执行机关是国际劳工局,也就是国际劳工组织的常设秘书处,由理事会选举的局长主持。 在制定国际劳工公约的过程中,其制定程序是: 第一阶段,确定立法主题。 第二阶段,形成拟议草案。 第三阶段,审议通过。 本节关键词 压力 援助 6.6工作压力管理与员工援助计划 工作压力管理 员工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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