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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我国现行财政管理体制 该体制的特点主要是: ①预算管理权限集中在中央。 ②财力集中在中央。 ③各项财政收支,除地方附加外,全部纳入统一的国家预算。 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体制 这是我国在1953-1978年实行的预算管理体制。这种预算管理体制的主要特征是: ①中央统一制定预算政策和预算制度,按国家行政区域划分预算级次,实现分级管理,原则上是一级政权一级预算,在这种分级管理体制下,地方预算的收支支配权和管理权相对较小,并不构成一级独立的预算主体。 上一页 下一页 返回 第四节 我国现行财政管理体制 ②按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职责分工并按企事业单位和行政单位的隶属关系确定各级预算的支出范围。 ③主要税种的立法权、税率调整权和减免权集中于中央,由中央核定地方收支指标,全部收入分为各级固定收入和比例分成收入,由地方统一组织征收,分别入库。 ④地区间的调剂由中央统一进行,凡收大于支的地方上缴收入,凡支大于收的地方由中央补助,中央预算另设专门拨款,由中央集中支配,以调节地方预算的收支平衡。 ⑤地方预算基本上是以支定收,结余可以留用。 ⑥体制的有效期是“一年一定”或“几年不变”。 上一页 下一页 返回 第四节 我国现行财政管理体制 3.划分收支,分级包干体制 这是我国在1980-1993年实行的预算管理体制。财政包干制是我国预算管理体制的一次重大改革,主要表现在地方预算初步成为责、权、利相结合的相对独立的一级预算主体。其基本内容是: ①按经济管理体制规定的隶属关系,划分中央与地方的收支范围。财政收入实行分类分成办法,包括固定收入、固定比例分成收入和调剂收入。财政支出分为包干支出和中央对地方专项拨款支出。 ②地方财政收支的包干基数,以1979年预算收支执行数为基数,经过适当调整确定。 上一页 下一页 返回 第四节 我国现行财政管理体制 ③地方上缴比例、调剂收入分成比例和定额补助数由中央核定下达后,原则上一般五年不变。 1986年后,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例持续下降,中央级财源不稳定,为了充分调动地方组织财政收入的积极性,中央决定对地方实行财政大包干,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收入情况分别实行六种不同的包干办法: ①收入递增包干。 ②总额分成。 ③总额分成加增长分成。 ④上解额递增包干。 上一页 下一页 返回 第四节 我国现行财政管理体制 ⑤定额上解。 ⑥定额补助。 财政包干制的主要特征是,在总额分成的基础上对增收或超收部分,加大地方的留成比例,鼓励地方增收的积极性,从而保证全国财政收入的不断增长,适应了当时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极大地调动了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组织财政收入的积极性,为分级分税预算管理体制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4.分税制预算管理体制 分税制预算管理体制是在划分事权的基础上按税种划分中央与地方财政预算收入,合理确定中央与地方财权财力,以正确处理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财政预算分配关系的一种预算管理体制。 上一页 下一页 返回 第四节 我国现行财政管理体制 我国的分税制预算管理体制是借鉴市场经济国家的分税分级预算体制,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而形成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多级预算体制。其主要内容包括: (1)依据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事权划分,确定各级财政的支出范围 中央财政主要承担国家安全、外交和中央国家机关运转所需的各项经费,承担调整国民经济机构、协调地区发展、实现宏观调控所需的各项支出,以及由中央直接管理的社会事业发展支出。具体包括中央行政管理费、国防费、外交和援助支出和中央统管的基本建设支出等支出。 地方财政主要承担本地区政权机关运转所需的各项经费,地区经济建设及文化、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所需的各项支出。 上一页 下一页 返回 第四节 我国现行财政管理体制 具体包括地方行政管理费、公检法支出、地方统筹的基本建设投资、地方文化教育卫生等各项事业费、城市维护和建设费、地方企业的企业技术改造和新产品的试制费、支农支出、价格补贴及其他支出。 (2)依据事权与财权相结合的原则,按税种划分各级财政收入 (3)中央财政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制度 转移支付是指中央在保证本级基本支出需要的同时,将一部分收入通过不同的形式和条件转给地方,由地方具体使用。实行分税制并建立相应的转移支付制度是改革财政管理体制的需要。我国实行分税制后,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主要包括中央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和专项拨款等。 上一页 下一页 返回 第四节 我国现行财政管理体制 我国应结合实际情况,按照公平和效率原则,使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逐步做到公式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4)中央财政对地方税收返还数额的确定 改制度的基本内容主要有两个:一是核定税收返还基数。二是确定税收返还递增率。 5.在改革中不断完善我国的分税制 1994年实行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是我国向建立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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