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 PAGE 6 -
歙县徽州府衙历史地段保护修建性详细规划简介
一、规划范围、目标、性质、原则
1、规划范围:按照《歙县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中所确定的历史文化街区范围,确定徽州府衙历史地段规划编制范围,包括西至整个月城范围,北至原府衙北墙,东至小北街,南至曹氏二宅,以及十字街西段、打箍井街北段,总面积约为5.4公顷。其中,徽州府衙核心区域范围,北至原府衙北墙,东至徽园及东谯楼以南,南至府前街南侧,西至原城墙,总面积约为2.4公顷。
2、规划目标:对徽州府衙的历史沿革进行系统研究和分析,对其历史文化价值进行准确定位。结合徽州历史博物馆的建设要求,优化建筑使用功能和环境品质,注入文物展藏的现代要求,以非物质文化内涵提升物质载体价值,寻求府衙旧格局与博物新功能的和谐统一。
3、规划性质:本规划属于城市修建性详细规划层面,是指导徽州府衙历史地段各项保护与建设工作的法定性文件。
4、规划原则: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保护方针;根据真实性和完整性原则,对文物环境进行综合整治,赋予新的功能;坚持文化遗产原生与衍生环境的真实性;强调考古发掘的保护意识,实施保护及改造工程前必须进行必要的考古工作;讲求规划的可操作性。
二、规划思路
(一)现状分析
徽州府衙历史地段饱受自然力、城市化以及旅游开发所带来的消极影响,造成新旧建筑交杂,削弱了历史地段的传统风貌,威胁到文物古迹的生存环境。在徽州府衙核心区域范围内,中和街北侧被作为办公和集体宿舍使用,南侧被作为商业和一般居住使用,建筑形式混杂,相互干扰较大,绿化用地稀少,设施配套不全。范围内存在县政府办公大楼、集体宿舍等许多体量过大的建筑,严重影响历史名城的传统风貌,影响府衙区域的文化内涵。
在徽州府衙保护区域范围内,有许国石坊、南谯楼、东谯楼、曹氏二宅、方士载宅、府衙正堂等众多文物建筑,但互相之间的联系不够,缺乏系统整合。此外,徽州历史悠久,文化繁盛,拥有众多文化遗产,但缺乏集中展示的场所和空间。
(二)规划思路
1.复原格局
规划概念拟在徽州府衙核心区域范围内建设徽州历史博物馆,在中路恢复府衙旧有格局,整合历史建筑遗存,整治与历史风貌不符的现代建筑,恢复府衙正门、仪门、正堂、后堂、宅门、廨舍等原有风貌。
2.提升内涵
规划以多个主题展馆的博物馆功能为思路,以府衙建筑为载体,纳入文化展示功能,展示歙县丰富的文物古迹,体现多种类型的地方文化。包括以府衙文化为核心的徽州历史、徽学和徽文化展示,全面展示徽州文化的历史地位。规划利用现存府衙文物建筑,以及复原府衙建筑,纳入文化展示功能,提升地区价值。
3.生活延续
规划保留打箍井街和府前街两侧民居建筑。在功能引导上增加民间收藏展示功能,使之成为北侧徽州历史博物馆的延续;在平面格局上增加东西向步行通道,使之与打箍井街的曹氏二宅、方氏载宅等现有的民间收藏馆产生直接的步行联系。对于沿街建筑,打箍井街鼓励民间收藏功能,府前街作为从月城进入历史城区的主要道路,鼓励沿街增加商业服务功能。
三、规划方案
1.规划结构
规划方案寻求府衙旧格局与博物新功能的和谐统一,展现府衙历史面貌,承载徽州历史文化。具体来说可分为南谯楼外组群、仪门外组群、正堂院落组群、后堂院落组群以及廨舍院落组群五大部分。
南谯楼外组群恢复府衙原有格局,包括照墙、左侧钟楼、承宣坊、左侧旌善亭以及右侧申明亭等,再现明弘治《徽州府志》所载“规模宏敞,面势雄正,聿成伟观,人心欢悦”的旧貌。
仪门外组群保护现有格局,维持地段肌理,降低建筑层高,组织修建院落式小尺度建筑,作为民间展示收藏功能使用。
正堂院落组群为徽州府衙的主体,选择中心地区布置府衙正堂,按清乾隆二年《重修徽州府堂碑记》所载“大堂凡三间,脊高三丈二尺(10.24m),前后檐高二丈(6.4m),深十一丈(35.2m),广五丈三尺(16.96m)”形制恢复,按相同文献所载“自仪门至头门外甬道石路长二十七丈(86.4m)”确定仪门位置,并按相同文献所载“仪门凡七间,东西角门各二间,前后檐高一丈七尺四尺不等(5.44m或4.48m),深二丈二尺(7.04m),广九丈四尺(30.08m),息民亭东西各一间,檐高九尺(2.88m),深八尺五寸(2.72m),广一丈(3.2m),戒石碑亭屋高六尺(1.92m),台高四尺(1.28m),广五尺五寸(1.76m)”形制恢复仪门、息民亭和戒石碑亭。按明弘治《徽州府志》所载“正厅三间,泊水、后堂各三间,左右耳房各二间,穿堂二间,内左右厢各三间,外东西廊各十三间,东列吏、户、礼三房,西列兵、刑、工三房,正厅之右为经历司,其左为照磨所”恢复其余建制。
后堂院落组群整治清朝同治年间府衙正堂为后堂。改造旧照磨所、经历司、库吏舍、司吏舍为博物馆,地面高度控制在一层,以消除对徽州府衙历史风貌的影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