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与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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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头水电站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第 分册:工程质量控制) 美姑河坪头水电站工程 监理实施细则 (第三分册:安全文明与环境保护) 黄河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坪头水电站监理部 二○○六年四月 坪头水电站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第三分册:安全文明与环境保护) 黄河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坪头水电站监理部编制 目 录 TOC \o 1-3 \h \z \u 1. 总则和范围 - 1 - 1.1目的 - 1 - 1.2适用范围 - 1 - 2. 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 - 1 - 2.1 安全、文明施工 - 1 - 2.2 施工安全保护: - 3 - 3. 施工安全措施 - 8 - 3.1 安全管理 - 8 - 3.2 施工安全措施 - 8 - 3.3 工作面安全管理 - 9 - 3.4 施工机械和车辆安全管理 - 11 - 3.5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及实施 - 12 - 3.6 施工用电安全 - 13 - 3.7 通风与防尘 - 13 - 3.8 施工道路和桥梁 - 13 - 3.9 其他安全作业 - 14 - 4.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 - 17 - 4.1 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 17 - 4.2 施工环境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 17 - 4.3 各承包人必须采取的措施(但不限于): - 17 - 4.4 环境保护措施计划 - 18 - 4.5 施工弃渣的要求 - 18 - 4.6 施工弃渣的治理 - 19 - 4.7 环境污染的治理 - 20 - 4.7.1混凝土拌和系统废水处理 - 20 - 4.7.2修理系统含油污水处理 - 20 - 4.7.3生活污水处理 - 20 - 4.7.4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 20 - 4.7.5声环境保护措施 - 21 - 4.7.6施工区垃圾处理 - 21 - 4.7.7工程区人群健康保护 - 22 - 4.8 场地清理 - 22 - 黄河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坪头水电站监理部编制 5 - 总则和范围 1.1目的 随着生产力的全面不断发展和中国对持续发展的实际需要,工程的文明施工、安全管理与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要求越来越高,促使工程建设各方抓好安全文明施工,落实环保、水保措施。为了保证坪头水电站建设顺利进行,对安全、文明施工和环保、水保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我们将建立在总监理工程师领导下的文明施工与安全保证体系。 1.2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坪头水电站所有施工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 监理部将督促承包人按照合同文件关于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等国家或地方部门批准、颁发的有关安全和环境保护的要求进行施工,使得施工现场以及周边的环境井然有序,做到安全文明施工。还将监督施工承包人对其施工范围内及其受影响的相关项目的粉尘、污水、噪声、施工废气、废碴等进行控制,按照规定进行施工废物的弃置和施工物料的堆放,保持这些项目内的道路、公共场所和施工现场的整洁。监理部将按以下文明施工要求监督施工承包人的施工。 2.1 安全、文明施工 发包人委托监理人统一管理本工程的文明施工工作,负责管理和协调全工地的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有关文明施工事项。发包人对文明施工的统一管理和协调工作不免除承包人应负的责任。 治安保卫: 发包人应负责与当地公安部门协商,共同在工地建立或委托当地公安部门,建立一个现场治安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全工地的治安保卫事宜,负责履行本工程的治安保卫职责。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教育各自的人员遵纪守法,共同维护全工地的社会治安,协助现场治安管理机构,做好各自管辖区(包括施工工地和生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施工安全: 施工安全应符合下列规定: 监理机构应根据施工合同文件的有关规定,协助发包人进行施工安全的检查、监督。 工程开工前,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包人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障体系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对职工进行施工安全教育和培训;应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施工安全措施进行审查。 在施工过程中,监理机构应对承包人执行施工安全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施工安全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和安全隐患时,应指示承包人采取有效措施寓予以整改。若承包人延误或拒绝整改时,监理机构可责令其停工。当监理机构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时,应立即指示承包人停工,做好安全防患措施,并及时向发包人报告;如有必要,应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当发生施工安全事故时,监理机构应协助发包人进行安全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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