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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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一、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概述 (一)工作时间的含义和种类 1.工作时间的含义 劳动法规定的工作时间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劳动者必须用来完成用人单位的工作(生产)任务的时间。 工作时间的具体含义是: (1)工作时间是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为用人单位履行劳动义务而从事劳动或工作的时间; (2)工作时间的长度由法律直接规定,或者由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依法约定; 通常情况下,劳动者在一昼夜中必须工作的时间称为工作日制度,在一周(7天)中必须工作的天数称为工作周制度。 (3)劳动者不遵守工作时间要承担法律责任。 2.工作时间的种类 工作时间是工作日和工作周的总和。但是工作日是工作时间的基本制度,劳动法规定的工作时间是以工作日为基础的。 工作日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以日为计算单位的工作时间,具体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标准工作日。 标准工作日,是指在一般情况下,劳动法规定的统一工作日。 绝大多数劳动者实行的是标准工作日,它是工作时间立法的基础。 《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第3条规定,职工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40小时。 (2)缩短工作日。是指工作时间短于标准工作日的工作日。 (3)综合计算工时的工作日。是指工作时间在一定期间综合计算的工作日。 (4)无定时工作日。是指每天的工作时间没有固定标准的工作日。 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法律规定 (一)工作时间的法律规定 1.标准工作日及其实行 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天为周休息日。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 另外,《劳动法》第37条还规定: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标准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标准工作时间的主要特点是: ①它以正常情况作为其适用条件; ②它普遍适用于一般职工; ③它是按正常作息办法安排工时,属于均衡工作制; ④它一般以法定最长工时作为其时间长度,我国规定为每周5个工作日,每个工作日8小时; ⑤它被作为确定其他工作日长度的基准。 2.缩短工作日及其适用范围 缩短工作日,是指法定在特殊条件下实行的工作时间少于标准工作日长度的工作日。 在我国,目前允许实行缩短工作日的情形限于下述几种: ①特定岗位。从事矿山井下作业、高山作业、严重有毒有害作业、特别繁重和过度紧张的体力劳动的职工,每个工作日的时间要少于8小时;(四班六小时 三工一休 定期脱离接触) ②夜班。实行三班制的企业,从事夜班工作的时间比白班减少1小时,在这里夜班一般是指在当日晚上10点至次日早晨6点之间当班。 ③哺乳期女工。哺乳未满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每班工作时间内可哺乳两次,每次30分钟。哺乳时间和哺乳往返时间算作工作时间。 ④未成年工和怀孕女工。未成年工应实行少于8小时工作日制度。怀孕7个月以上女职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应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3.适用综合计算工时工作日的情形 根据《劳动法》第39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作日制度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 工; (2)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 (3)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就是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特点:集中工作 集中休息 周月季为周期,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相适应 多余算加班 举几个例子? 4.不定时工作日及其适用范围 不定时工作日,又称不定时工作制,是指法定在特殊条件下实行的,每日无固定起讫时点,亦即不固定计算工作日长度的工作日。 案例分析 杨某是外资公司的销售总监,与公司签订了五年期劳动合同,约定年薪不低于30万,其中每月工资2万元,扣除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和税收,其余部分年底一次性支付。并在附件中约定了奖金的计算标准。工作一年后杨某想到,自己经常在外国、外地出差,常年得不到休息,出差时间应当作为加班,遂向公司提出要求支付加班工资。 它可适用于下述几种职工: ①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其他职工; ②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 ③其他因生产特点、 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 特点 无法定时安排其工作的职工,是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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