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大量收购独家精品文档,联系QQ:2885784924

《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审批受理服务规范1范围.docVIP

《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审批受理服务规范1范围.doc

  1.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审批受理服务规范1范围.doc

《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审批受理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审批的服务部门、服务依据、服务类型、服务流程、服务申报资料、法定办理时限、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申报条件、服务限数等。 本规范适用于《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审批服务事项。 2 服务事项名称 《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审批 3 提供服务部门 安庆市卫计委 4 服务类型 许可行政审批 5 服务依据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5]第442号)第36条; ——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的通知(卫医发[2005]438号); ——卫生部关于印发《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的通知(卫医发[2005]421号); ——卫生部关于印发《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的通知(卫医发[2005]436号); ——卫生部、食品药品监督局《关于医疗机构购买、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医发[2005]430号);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卫生部《关于公布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目录的通知》(国食药监按[2005]481号);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培训和考核工作的通知(卫办医发{2005]237号)。 6 申报条件 6.1 有与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相关的诊疗科目; 6.2 具有经过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培训的、专职从事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 6.3 有获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 6.4 有保证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储存的设施和管理制度。 7 申报资料 7.1 申办《印鉴卡》需提供以下材料 7.1.1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申请表》1份; 7.1.2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7.1.3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储存设施情况及相关管理制度; 7.1.4 医疗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7.1.5 具有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的医师的身份证复印件、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7.1.6 县(区)卫生行政部门意见; 7.1.7 卫生行政部门的检查笔录; 7.1.8 《印鉴卡》有效期届满重新申办新卡的,提交原《印鉴卡》; 7.1.9 《印鉴卡》有效期届满重新申办新卡的,还应当提交原《印鉴卡》有效期间内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情况。 7.2 注意事项: 申请材料应当完整、清晰,使用A4纸单面打印或复印,按照申请材料目录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 8 服务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现场检查→发证。 9 法定办理期限 40个工作日。 10 收费标准 无。 11 收费依据 无。 12 服务限数 该服务事项在本级行政区划范围内有限制数量。 13 服务质量要求 执行《服务行为规范》、《服务导询规范》、《服务过程运行规范》、《服务过程控制规范》。 14 监督与考核 14.1 监督 执行《监督检查标准》。 14.2 考核 执行《评价标准》、《改进标准》。 《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审批受理服务规范流程图 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或发放许可证书。 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或发放许可证书。 办结 在法定时间内办结。 对不予许可的,应书面说明理由和所依据的法规、规章、规范和标准,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市卫计委作出 决定 卫计委窗口进行审核 补正 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退回窗口,并出具《补正通知书》或书面说明。 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申报材料不全或形式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予以退回,并说明原因。 窗口受理 申请人申请 受理地址:安庆市东部新城政务新区政务服务中心振风大道与顺安路交叉口东侧,政务服务中心2楼卫计委窗口。 窗口电话:0551—2999787,0551—2999789。

文档评论(0)

189****0315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