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宝安区燕山学校章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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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 — PAGE 13 — 深圳市宝安区燕山学校章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学校的管理体制 第三章 教育教学管理 第四章 教职工管理 第五章 学生管理 第六章 后勤与财务管理 第七章 卫生保健及安全 第八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制定目的与依据】为了贯彻依法治校的精神,落实国家教育方针,保障学校依法自主管理并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保障学生和教职员工合法权益,使学校管理更加民主和科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与地址】 (一)中文名称:深圳市宝安区燕山学校 (二)英文名称:Yan Shan School of Shenzhen Baoan (三)邮政编码:518105 (四)学校网址:/default.htm (五)学校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洋涌路2号。 第三条 【学校成立】深圳市宝安区燕山学校前身是1999年燕川、罗田、塘下涌三所村小合并而成的燕山小学,2009年扩建、改制为九年一贯制学校。 第四条 【学校的性质及隶属关系】深圳市宝安区燕山学校是隶属于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的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具有独立的事业法人地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九年一贯制义务教育公办学校。 第五条 【学校规模】学校占地面积近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2万平方米,扩班后可容纳60个教学班,教职工约200名,在校学生约3000名。 第六条 【语言文字】学校积极推广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用语用字。 第七条 【办学目标】 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优化教育结构、丰富教育内涵,提升教育的国际化程度,打造一所“师生向往,家长信赖,社会赞誉,区域优质品牌学校。” 第八条 【学校理念】学校办学理念:创建适合学生的教育 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基。 学校校训:求真至善、勤勉笃行。 学校校风:全面发展、和谐共融。 学校教风:敬业如山、爱生如子。 学校学风:思行合一、博学立志。 第九条 【学校校徽】 学校的管理体制 第九条 【校长负责制】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由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任免,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考核,负责学校的全面工作。 (一)校长权力:行政事务决策权、人事任免决定权、财务基建审批权、教育教学指挥权、招生工作管理权、学校章程修改提案权等。 (二)校长职责: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依法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接受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抓好师资队伍建设,重视师德教育,开展教师业务培训,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全面主持学校工作,领导和组织德育、教学和总务后勤工作,重视开展体育、安全、心理、卫生、美育、综合实践和社团活动,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等组织在办学育人各项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努力促进学校、家庭、社会教育的协调一致,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行使国家和教育主管部门授予的其它职责。 (三)学校副校长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分管具体方面的工作,接受校长考核。 第十条 【机构设置】 (一)学校设校长1名,副校长2名。 (二)学校内部设办公室、教学处、德育处(下辖大队部和团委)、教科室、总务处、安全办等中层组织。 (三)学校内部设年级组、学科组、备课组等基层组织。 第十一条 【决策机构】 学校校长办公会议是学校最高决策机构。学校重大问题由校长办公会议决策。校长办公会议由校长召集和主持,正副校长、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办公室主任等主要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议题由学校领导班子提出,校长确定。校长办公会议决策机制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广泛听取与会人员意见的基础上,校长对讨论研究的事项作出决定。学校教职工代表大学是民主参与管理、监督机构。 第十二条 【执行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做好学校决策和所布置工作任务的执行、反馈工作, 传达学校领导的工作意图, 推动学校工作的正常运转;负责人事、财务、档案、职称评聘、后勤车辆、法律行政事务等综合管理,负责对外联系等。 (二)教学处 负责学校的课程建设与教学工作, 通过学科组长、年级组长、备课组长和教师执行校长办公会关于教学方面的工作决策;落实教学常规;执行教学工作计划, 进行教学全程的组织、监督和调控;负责学生思想、心理、学业、生活、升学等方面的辅导;负责教学场地、实验室、图书馆等功能室的管理,为教学提供有效保障;负责招生宣传等。 (三)德育处 负责学生思想品德的教育和管理, 通过团委、大队部、年级组长、班主任及科任老师执行校长办公会关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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