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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电大教师工作量实施办法(试行)
一、教师的主要职责
(一)学科、专业和课程建设
1.提出和拟订学科和专业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2.提出调整、更新专业设置及课程开设的意见和建议。
3. 编写省开课程的教学大纲,提供省开课程教材版本及变更意见。
4. 编写及审定所需课程教材、辅导材料、复习资料。
(二)远程教学和远程教学资源建设
1.教学网站、网页建设
2.IP课程
3.远程直播课堂教学
4.远程授课
5.课件制作
(三)远程开放教育的教学指导、管理
1.教学实施方案的制定
2.组织全省师资培训和教研活动
3.远程讨论答疑:电话、E-MAIL、网上、信函
4.命题、评卷
5.教学检查、评估
(四)面授教学
电大系统内的面授教学、作业批改、辅导答疑。
(五)教学改革和学术研究
1.组织开展教学模式改革实践和推广
2.组织全省电大开展教学观摩和教研活动
3.开展学术研究、交流等活动。
(六)指导新进教师的业务工作
二、教师工作量的界定:
教师全年应完成400学时工作量。教师工作量包括教学工作量、教学管理工作量、科研工作量和其他工作量四部分,各部分占总工作量的比例为30%、60%、5%和5%。其中教学工作量是必须完成的基本工作。完成工作量给予相应档次岗位津贴。超教学工作量学校给予相应的奖励,每超一个教学工作量副高以上职称奖励25元,中级(含中级)以下奖励20元。
三、教学工作量:
专职教师应该完成年教学工作量120课时,校内兼职教师应完成教学工作量72课时,年超工作量120课时以上者,事先应经过本部门负责人批准。
四、教学工作量计算加权系数
项 目
类 别
标准系数
备 注
授
课
面授(节)
1
IP(节)
6
直播(节)
5
学术讲座(节)
8
资源
建设
填充在线平台
20
1000字折合为1个工作量,每门课程最高折合20个工作量。
网页(课程网站)
20
CAI课件
按立项金额换算
注:
1、教师完成上述项目后,仍未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的,则培训授课、毕业作业(设计)指导、实验、批改作业、命题、阅卷等按教师实际收入副高以上职称每25元可折合为1个工作量,中级(含中级)以下职称每20元可折合为1个工作量,但不得弄虚作假。对超额完成的教学工作量,可以折抵教师工作量的其他部分。
2、维护在线平台经教学处认可确需更改的每变换1000字折合为1个工作量。
五、教学管理工作量
(一)教学指导(计120学时)
1、传达中央电大有关教学信息(10学时)。
2、解答基层电大有关教学问题(30学时)。
3、开放教育课程教学模式指导和新进教师的指导(40学时)。
4、每学期组织一次省内课程教研活动(40学时)。
以上项目均要求有记录。
(二)教学管理(计120学时)。
1、制订和修订教学计划(20学时)。
2、教学检查(20学时)。
3、实践教学(20学时)。
4、毕业验收(20学时)。
5、巡考(20学时)。
6、其他(20学时)。
以上项目均要求有记录。
六、科研工作量
科研工作量按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计20学时)。
七、其他工作量
完成学校和教学部安排的临时性工作(计20学时)。
八、考核管理课程质量的主要形式。一是检查是否做好常规管理,二是检查有无配套的教学资源。
九、教师工作量的管理
(一)教学工作量实行一票否决。不论是专职教师还是校内兼职教师,完不成教学工作量,学校将根据完成的比例扣发年终奖金(创收部门教师是否扣除由创收部门根据具体情况自己核定),如连续两年教师工作量不能完成,则应调整工作岗位或从第三年起享受比原职称待遇低一级的校岗津贴。
(二)专(兼)职教师教学工作量以教学部门为单位管理,教学部门按学期审核、汇总、核算,经主管校领导审批后报组织人事处存档;
(三)教学部主任、书记、副主任和教学秘书减免相应教学工作量的1/2,即完成60课时;教研室主任、副主任相应减免其教学工作量的1/4,即完成90课时;
(四)处级领导岗位的校内非教学部门的兼职教师,应完成教学工作量24课时;
(五)专(兼)职教师工作量每学期核算一次,经教学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签字后,报组织人事处存档,方可享受相应职称档次的校岗津贴和职称的正常评聘;
(六)学校派出人员,如脱产进修、借调等,同期的工作量全部减免;
(七)教师工作量的核算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发现虚报、多报等情况,要追究本人、所在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八)因不可抗因素导致教学工作量不能按时完成的部分全部减免。
十、其他
(一)省直电大可参照此办法执行。
(二)本试行办法从2005年1月1日开始执行。
(三)本办法由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一:
专(兼)职教师完成教学工作量明细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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