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实施方案及奖惩制度.doc

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实施方案及奖惩制度.doc

  1.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实施方案及奖惩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我院卫生技术人员业务素质和临床工作能力,适应医学模式转变和卫生事业发展,根据《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继续医学教育是继医学学历教育之后,以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的一种终身教育。继续医学教育的目的是使卫生技术人员在整个职业生涯中,保持高尚的职业道德,不断提高专业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以适应医学科学技术和卫生事业的发展。 第三条 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时刻追踪国内外医学科技发展的必威体育精装版动态,不断学习现代医学科技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全院卫生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临床工作能力,促进我院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更好地为人民健康服务,为全县经济建设服务。 第四条 全院受聘初级、中级、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均须接受继续医学教育。 第五条 参加继续医学教育和规范化培训是卫生技术人员应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卫生技术人员接受继续医学教育和规范化培训期间享受在岗人员同等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第六条 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学分包括I类学分和Ⅱ类学分。卫生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获得的最低学分数不得低于21分,所获I、Ⅱ类学分不可互相替代; 第七条 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实行登记制度。卫生技术人员必须持有省人事厅统一制发的《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记录各项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对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获得的学分进行登记。 第八条 卫生技术人员接受继续医学教育和卫生专业规范化培训,成绩合格,取得规定学分是年度考核确定优秀等次、聘任、续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和执业再注册的必备条件之一。 第二章 内容与形式 第九条 继续医学教育的内容要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重点,注意先进性、针对性和实用性,要特别重视卫生技术人员创造力的开发和创新思维的培养。 第十条 继续医学教育的形式应灵活多样,根据学科发展和社会需求,开展短期培训、进修学习、自学、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远程教育等多种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在专业杂志上发表的论文、综述、译文、专业论著、科研课题、科研成果、专题调研和业务考察等应作为继续医学教育活动。 第十一条 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分国家级、省级和市(州)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可采用研讨班、学术会议、学术讲座、专题讲习班、新技术操作演示会、技术操作比赛、远程教育等形式进行。 第十二条 自学是继续医学教育活动的重要形式之一,有目标、有计划、有组织、有考核的自学活动应授予学分。参加成人在职高等学历医学教育和自学考试以及在职卫生技术人员研究生课程班,可视为继续医学教育活动,经考试合格,授予相应学分。要积极鼓励和大力提倡开展远程继续医学教育。 第三章 组织管理 第十四条 加强对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规划、组织和领导。医院继续医学教育领导小组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在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指导下,负责指导、协调全院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其主要职责: (一)研究和提出全院继续医学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制定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申报、评审标准、认可办法和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及登记管理细则; (三)负责审核申报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省级、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第十五条 建立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档案,并有专人负责,对本单位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进行登记、管理和申报。 第十六条 切实加强领导,把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考核管理责任目标,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保障措施和奖励办法,鼓励支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参加各项继续医学教育活动。 第四章 考核与评估 第十七条 建立继续医学教育考核与评估制度。建立有效的继续医学教育考核与评估机制和考核目标责任制,加强对本单位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考核与评估,保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和活动的完成质量。 第十八条 举办各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完成后将举办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情况、参加人数、考核及授予学分结果,书面报告项目审批机构。 第十九条 每年对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在继续医学教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科室和个人给予表彰及奖励 。 第二十条 按规定继续医学教育经费列入预算。投入继续医学教育经费不低于单位业务总收入的1.5%。经费的管理按有关财务规定办理,专款专用。 第五章 奖励与惩罚 第二十一条 医院鼓励各科室积极开展继续教育项目申报工作; 第二十三条 年度内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未达标者 不得参加本年度职称评审和聘任,不得评优评先。具体为:聘任初、中级职称学分要求:比照晋升高级职称学分审验的标准:Ⅰ类学分6分(护理2分

文档评论(0)

阿宝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