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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登山健身步道标准
(修改稿)
制定单位:中国登山协会
制定时间:二零一零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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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1 为响应国家全民健身的号召,满足群众日益增多的户外运动需求;促进保护自然环境;使登
山健身步道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维护规范化;保障人民群众登山健身活动安全健康开展,制
定本标准。
1.2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登山健身步道(以下简称登山步道)系统的新建、扩建、改建的规划设计
与施工维护、管理等。
1.3 国家登山健身步道系统的规划设计与施工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1.3.1 登山步道系统应尽最大可能使步道使用者达到健身目的与享受到徒步的乐趣;
1.3.2 登山步道系统应尽量保证使用者的安全;
1.3.3 登山步道系统应维护经过地区的生态、文化和景观特征;
1.3.4 登山步道系统应充分为不同行程的使用者提供关于登山步道系统设施和服务的信息;
1.4 登山步道系统的规划与设计施工除应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
其它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范围
2.1 本标准规定了国家登山健身步道系统开放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与基本技术要求。
2.2 本标准适用于向社会开放的各类登山健身步道场所。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QB-CNCEC J031006-2004 护栏和扶手制作与安装施工工艺标准
HJ/T 6-94 山岳型风景资源开发环境影响评价指标体系
HJ/T 129-2003 自然保护区管护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范
4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4.1 NTS
NTS 是国家登山健身步道系统的简称( National Trails System )。是指一个区域内所有登山
步道的连接及其附属区域、设施的总合。其标准由中国登山协会制定、由国家体育总局批准颁布
并向全国推广。 NTS 详细规定了登山健身步道的路面建设标准、统一的标识系统、完善的安全保
障体系,注重科学健身与环境保护。是国家权威的登山健身步道综合标准体系 。
4.2 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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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道:相对于跑道,步道就是行走的道路。
4.3 健身步道
健身步道: 行走的道路很多, 但以健身为基本目的的步道, 为健身步道 (区别于旅游步道等) 。
4.4 登山健身步道
登山健身步道:以登山为基本方式,在山地上修建的、以健身为目的的步道,为登山健身步
道。
4.5 流量控制( Flow Control )
本标准内指基于生态压力,对单位时间内通过特定区域人数进行的限定。
4.6 缓冲带( Buffer Zone )
道路两侧为保障使用者安全与降低对步道所在生态环境造成影响的带状区域。
4.7 步道冲击( Trail Impact )
登山步道因旅游、健身、休息、运动等目的的使用(主要是使用者踩踏或其他人为因素),
常造成各种不同形态与程度的冲击而导致步道劣化的现象,包括使用者的破坏行为、步道分生形
成多条平行小径、植群消失或组成改变、土壤紧压化、步道加宽及步道冲蚀等问题。
5 依据步道形状(形态)分类
5.1 线状步道
一条拥有独立起点、终点(相互不重合)的步道。
5.2 环形步道
一条步道形成一个闭合的环形。
5.3 网状步道
多条步道交错,形成网状步道系统。
5.4 特别说明
线状步道、环形步道在设计上,必须重点考虑步道的出入口不能是唯一的。出入口唯一的局
限性较大,不符合 NTS 的安全性、健身性、普及性的要求。
6 步道及设备要求
6.1 步道要求
6.1.1 步道设计要求
6.1.1.1 登山步道系统路线设计应适应自然的地形水文条件、不破坏自然景观,尽量充分利用和
改造原始的山路、古道、机耕路、防火隔离带、运河等原有的历史性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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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2 登山步道系统路线设计应避开可能发生山体滑坡、道路过陡、易发泥石流等危险区域。
如难以避让,应建设标识明显的警示牌及安全有效的防护设施。
6.1.1.3 登山步道系统中每条道路应根据不同的区域、地形、地貌、使用功能和资源条件选用不
同的设计,并应与其它道路、景点相连接,形成环路。使登山步道系统内无断路,无死路。
6.1.1.4 登山步道系统的设立应尽量避开生态环境脆弱、资源易于遭到破坏和野生动物经常活动
的区域,如难以避让,应采取相应保护措施。
6.1.1.5 登山步道路线选择、设计应符合步道系统预期功能。完成路线难度不应超出预期难度。
6.1.1.6 步道路线的设置应易于救援队救援、救护,方便使用者从步道上进行撤离。
6.1.1.7 登山步道系统所在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与当地城乡总体规划、自然生态保护区、文
化文物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规划相协调。
6.1.1.8 登山步道系统的设计应在适当的距离间隔处 (以成人正常步行速度行进约 40 分钟为一距
离段),设置观景休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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