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基配制及适用性检查标准操作规程课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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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培养基配制及适用性检查标准操作规程 文件编号 SMP-10-QC-009 版 本 号 00 起草部门 质量控制部 审核部门 批 准 人 起 草 人 审 核 人 批准日期 起草日期 审核日期 生效日期 颁发部门 质量控制部 分 发 号 分发部门 质量保证部 质量控制部 目的: 建立培养基配制及适用性检查的标准操作规程,规范实验人员的操作流程。 范围: 适用于微生物检验人员对培养基的规范管理。 依据: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2010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2015 年版 第四部 职责: 1. 微生物检验员:负责实验室所需求的培养基管理工作,使日常检验可以顺利进 行。 2. 微生物检验主管:负责对日常配制培养基的规范操作进行监督。 内容 1 培养基的申购 根据检验项目、工作量和工作进度的需求,提前一个月进行所需的培养基申购。 申购时需指定培养基供应商,必要时进行供应商审计。 2 培养基的验收 2.1 培养基到货后,微生物室检验员应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核对品名、数量、规 格、生产厂商,应与申购单一致;检查培养基包装有无破损、包装是否完整、产品是 否在有效期内。 2.2 验收合格后,登记于《培养基领用台账》(附记录文件编号: SMP-10-QC-009-02 (00))。 3 培养基的贮藏 1 3.1 未开封的脱水培养基贮存于阴凉室,使培养基处于低温、干燥、和避光条件下。已 开封的脱水培养基应盖紧,贮存于阴凉库。 3.2 灭菌好的培养基应进行预培养 72h 检查无菌后,置 4~8℃冷藏保存待用。灭菌后 培养基储存期为 7 天。 4 培养基的配制 4.1 培养基的配制和使用应填写 《培养基配制及使用记录》(附记录文件编号: SMP-10-QC-009-02(00))。 4.2 培养基配制批号原则: 原材料批号 - 配制日期:比如 2011年 1 月 1 日配制的培养基, 培养基干粉批号 000000,配制批号为 :000000-110101 。配制好的培养基贴《培养基标 签》(附记录文件编号: R-SMP-10-QC-009-03)。(注:同一天同一培养基配置多次 的,在原批号后加“ - ”加“数字”表示,如 000000-110101-01) 4.3 培养基配制方法 4.3.1 使用商品化脱水合成培养基时,应严格按照厂商提供的使用说明配制,如重量 / 体积、pH、灭菌条件和操作步骤等。实验室使用各种基础成分制备培养基时,应按照 配方准确配制,并记录相关信息如:培养基名称和类型及试剂级别,每个成分物质含 量、制造商、 批号,pH值,培养基体积 / 分装体积, 灭菌条件(灭菌方式、 温度及时间) , 配制日期、人员等,以便溯源。 4.3.2 水、容器具要求:培养基配制均采用纯化水,特殊说明时采用去离子水和蒸馏 水。培养基配制所用容器和配套器具应洁净。对热敏感的培养基如糖发酵培养基其分 装容器应先进行预灭菌,以保证培养基的无菌性。 4.3.3 称量与分装: 快速称量所需量的脱水合成培养基(必要时佩戴口罩或在通风柜 中操作,以防吸入含有有毒物质的培养基粉末)。以免吸潮。先加入适量的水,充分 混合。注意避免培养基结块,然后加水至所需的量。根据说明书要求选择是否加热。 分装体积不超过容器体积的 2/3 。配制斜面等含琼脂的培养基也需加热煮沸至完全溶解 后分装。 4.4 pH 值的测定和调整 pH 值采用 pH计进行检测,温度 25± 2℃。取配后培养基 10ml 进行灭前 pH测定。 另取 20ml 于 50ml 三角瓶与同批配制培养基同时灭菌冷却至 25± 2℃检测灭后 PH。灭 菌前后 pH应按下表进行控制。灭菌前可使用浓度约为 40g/L(约 1mol/L )的氢氧化钠 溶液或浓度约为 36.5g/L (约 1mol/L)的盐酸溶液进行缓慢调整,避免反复调整而增 2 加离子浓度。灭菌后培养基不符合标准时视为不合格,不进行使用。 4.5 培养基灭菌 培养基和试剂应采用湿热灭菌法或过滤除菌法。 湿热灭菌在高压灭菌锅或蒸汽灭 菌柜中进行,容器具若需湿热灭菌时,灭菌条件为 121℃灭菌30 min。培养基严格按说 明书条件进行灭菌。培养基灭菌后应立即取出,不得存放于高压灭菌器中。 5 培养基的质量控制 5.1 计数培养基适用性检查 5.1.1 菌种及菌液制备 菌种:试验用菌株的传代次数不得超过 5 代(从菌种保藏中心获得的干燥菌种为 第 0 代),并采用适宜的菌种保藏技术进行保存,以保证试验菌株的生物学特性。计 数培养基适用性检查和计数方法适用性试验用菌株见表 1。 菌液制备:按表 1 规定程序培养各试验菌株。取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 枯草芽孢杆菌的新鲜培养物至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中, 35℃培养 18~24 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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