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3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二、估算营运资金缺口 营运资金缺口=营运资金总量-流动资金贷款-其他渠道提供的营运资金-借款人自有资金 通常上式中的流动资金贷款和其他渠道提供的营运资金之和即为流动负债,这时上述公式可简化为: 营运资金缺口=营运资金总量-流动负债-借款人自有资金 (一)“流动资金贷款”包括借款人在各家金融机构的全部流动资金贷款。 (二)“其他渠道提供的营运资金”是指除流动资金贷款以外其他用于营运的负债,包括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等。 (三)“借款人自有资金”是指借款人所有者权益中用于企业日常营运的部分。 三、确定流动资金贷款额度 在计算营运资金缺口基础上,综合考虑借款人的信用状况、经营的稳定性和前景、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可现金实现的收入和其他可还债资金的规模和时间分布、借款人负债结构、我行可控的可还债资金回笼、担保保障等因素,审慎确定流动资金贷款额度。 四、相关要求 (一)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测算公式中的各项要素一般应以当前数据为准。对预期有变化的要素,在调查核实、依据可信的前提下,可合理估测并在以下范围内审慎调整: 1、预期的销售收入年增长率一般不超过国资委统计评价局发布《企业绩效评价标准值》中对应行业的销售(营业)增长率的优秀值,或借款人最近2-3年的销售收入年平均增长率; 2、预期的销售利润率一般不低于国资委统计评价局发布《企业绩效评价标准值》中对应行业的主营业务利润率或销售(营业)利润率的平均值,或借款人最近2-3年的销售利润率平均值; 3、预期的营运资产周转次数一般不低于国资委统计评价局发布的《企业绩效评价标准值》中对应行业的流动资产周转次数平均值,或借款人最近2-3年的营运资产周转次数平均值; 4、即将到期结清且不再续借的银行贷款可在当前流动负债中予以剔除;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借款人自有资金中可剔除将用于购置长期资产或分红的部分。 (二)对资金需求波动较大、产能增加、原材料成本剧烈变动、临时性大宗购销、小企业融资、订单融资、预付租金等情况,在交易真实、用款和回款可控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交易需求确定流动资金贷款额度。 (三)对季节性生产经营的借款人,可按每年的连续生产时段作为计算周期估算流动资金需求,贷款期限应根据回款周期合理确定。 (四)对集团客户可采用合并报表估算集团整体的营运资金总量、营运资金缺口和流动资金贷款额度。除了总公司集中管理资金并统一承贷的集团客户外,应同时对各贷款成员企业分别测算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且其总和原则上不应超过根据集团合并报表测算的总额。 (五)对事业单位等非生产经营类客户,可比照上述原理根据借款人的实际营运资金需求和我行的风险控制要求合理确定流动资金贷款额度。 谢谢! 津市农行客户经理集训班 2010年6月· 茶安铺 津市农行客户经理集训班 2010年6月· 茶安铺 * * 总行文号农银规章[2010]60号,省行文号农银湘规章[2010]62号,共十章56条,两个附件. * *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农业银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经营行为,促进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农业银行信贷管理基本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流动资金贷款系指农业银行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发放的用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的本外币贷款。 第三条 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四条 流动资金贷款纳入对借款人及其所在集团客户的授信管理,并按区域、行业、贷款品种等维度逐步建立健全风险限额管理制度。 第五条? 流动资金贷款实行授权管理,各级行在授权范围内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业务。 第六条 流动资金贷款实行审贷分离、全流程管理,贷款管理各环节的责任需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岗位。 第七条 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应与借款人约定明确、合法的贷款用途,并按照合同约定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 流动资金贷款不得用于固定资产、股权等投资及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 第八条 办理流动资金贷款时应合理测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审慎确定借款人的流动资金贷款总额及具体贷款的额度,并根据借款人生产经营的规模及周期特点合理设定贷款业务品种及期限,实现对贷款资金回笼的有效控制。不得超过借款人的实际需求发放流动资金贷款。 第九条 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的基本流程为:客户申请、受理、调查、审查、(审议)、审批、(报备)、信用发放条件审核、签订合同、提供信用、贷款使用条件审核、资金支付、贷后管理(风险分类)、信用收回。相关制度办法有特别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