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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范本的主要修订内容—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 6. 4. 2算术性修正 综合评标法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报价按下列原则进行算术性修正: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当监理服务费计费额、监理服务费基价、监理服务费基准价计算错误时,按正确的数额或系数修正,当监理服务费计算错误时,按填报的浮动幅度值修正; (3)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修正后总价超出招标人给定的投标控制价上、下限或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五、范本的主要修订内容—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 6. 4. 3计算评标基准价 综合评标法 通过财务评审的报价为有效报价。评标基准价等于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招标人可设定当有效报价大于等于6家时,评标基准价为所有有效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6. 4. 4计算财务得分 当投标人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1.5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1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五、范本的主要修订内容—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 7.投标文件的澄清 (1)除按本办法规定的重大偏差外,投标文件存在的其他问题应视为细微偏差。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人可书面通知投标人澄清或说明其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或要求补充相应资料或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对此投标人不得拒绝,否则,作废标处理,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2)有关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要求和回答均以书面形式进行,但招标人和投标人均不得因此而提出改变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实质内容的要求。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主动澄清、说明和补正。 8.综合得分 五、范本的主要修订内容—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 9.财务评审(适用于技术评分合理标价法) 在评标委员会完成对投标人的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的评审后,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监督下,由评标委员会拆封投标人的财务建议书信封,只有通过前述初步评审、资格审查、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才能进人财务评审。 9.1投标人通过财务建议书评审的主要条件(6.4.1) 9. 2算术性修正(6.4.2) 同于综合评分法相应内容 五、范本的主要修订内容—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 10.推荐中标候选人 根据综合得分由高至低排序,每个监理合同段推荐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适用于固定标价评分法、综合评标法) 根据综合得分由高至低排序,每个监理合同段推荐得分前两名中通过财务评审的投标价较低者为中标候选人。(适用于技术评分合理标价法) 采用技术评分合理标价法评标时,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如果综合得分前两名中投标价较低者未通过财务评审或综合得分前两名均未通过财务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方法。 11.评标报告 五、范本的主要修订内容—投标人须知—附表 附表7-1 开标记录表 附表7-2 问题澄清通知 附表7-3 问题的澄清 附表7-4 中标结果通知书 附表7-5 确认通知 五、范本的主要修订内容—合同条款 合同条款 合同通用条款 8条38款 合同专用条款 五、范本的主要修订内容—合同条款 合同通用条款 定义与解释 监理人的义务 发包人的义务 责任和保障 监理合同的生效、终止、变更、暂停与解除 监理服务的费用与支付 其它 争端的解决 五、范本的主要修订内容—合同条款 合同条款修改原则 方便合同使用,尽可能将全部内容在通用条款中约定 取消附件A、B、C 五、范本的主要修订内容—合同条款 1.定义与解释 1.1定义 本文用词定义如下,但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的除外。 1.1.1 工程 为完成项目所实施的一项或若干项永久或临时工程(包括向发包人提供的物资和设备),具体情况在专用条款中指明。 1.1.2 服务 监理人根据监理合同所承担的工作,包括正常的服务、附加的服务、额外的服务,亦称监理服务。 1.1.3发包人 委托监理人提供监理服务的法人或其合法继承人或其合法受让人。 1.1.4 监理人 受发包人委托提供监理服务并具有监理资质的法人或其合法继承人或其合法受让人。 1. 1.5 监理机构 由监理人派出并代表监理人履行监理合同的现场监理组织。 1. 1.6一方 发包人或监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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