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由
出资,设立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 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 公司名称: 第四条 公司住所:
。
。
第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 公司经营范围:
。
第四章
第 6 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
公司注册资本 元人民币。
第 7 条
出资人应足额缴纳出资额,注册资本如有虚假和在公司成立后抽
逃出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责任。
第五章
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出资额、 出资方式、出资时间如下:
第 8 条 股东姓名或名称
出资额及方式
出资比例
出资时间
第九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 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 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六章
公司对外投资及担保
0
第十条 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 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第十一条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的,由股东决定 第十二条 一个人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个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
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七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三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本章程十四条所列决定 时,应采取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四条 股东行使下列职权: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更换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 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 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五条 本公司设执行董事,由股东决定产生。执行董事 的法定代表人。
为公司
第十六条 执行董事任期 届满,由股东决定。
年(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执行董事任期
第十七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并向股东报告工作;
执行股东的决议;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1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制定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制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 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八条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执 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之外的负责管 理人员;
执行董事授予的其它职权;
第十九条 本公司设立监事一名。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由股东决定产生。执行董事、
第二十条 监事的任期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监事行使下 列职权:
检查公司财务;
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 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决定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 的建议;
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2
向股东提出提案;
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提起诉讼;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一条 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其公司承担。
第八章
股东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 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 师事务所审计。
第二十三条 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 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 30 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 现,但公司通过修改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