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人有限公司章程——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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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由 出资,设立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 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 公司名称: 第四条 公司住所: 。 。 第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 公司经营范围: 。 第四章 第 6 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 公司注册资本 元人民币。 第 7 条 出资人应足额缴纳出资额,注册资本如有虚假和在公司成立后抽 逃出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责任。 第五章 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出资额、 出资方式、出资时间如下: 第 8 条 股东姓名或名称 出资额及方式 出资比例 出资时间 第九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 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 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六章 公司对外投资及担保 0 第十条 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 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第十一条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的,由股东决定 第十二条 一个人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个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 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七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三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本章程十四条所列决定 时,应采取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四条 股东行使下列职权: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更换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 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 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五条 本公司设执行董事,由股东决定产生。执行董事 的法定代表人。 为公司 第十六条 执行董事任期 届满,由股东决定。 年(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执行董事任期 第十七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并向股东报告工作; 执行股东的决议;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1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制定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制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 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八条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执 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之外的负责管 理人员; 执行董事授予的其它职权; 第十九条 本公司设立监事一名。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由股东决定产生。执行董事、 第二十条 监事的任期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监事行使下 列职权: 检查公司财务; 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 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决定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 的建议; 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2 向股东提出提案; 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提起诉讼;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一条 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其公司承担。 第八章 股东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 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 师事务所审计。 第二十三条 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 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 30 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 现,但公司通过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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