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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信息经济学管理治理.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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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 两种Signaling (传讯)均衡 Separating,均衡时好人/坏人(或最忠/次忠)会因选择不同之策略,而自曝其类型 Pooling,均衡时无法分辨各种人之类型 考古题是分离均衡 产品保证、免费维修,可能有分离均衡 有时达不到分离均衡,爱情 分离均衡,其设计是困难的 .... . 两种教育理论 教育有用,增加受教者的人力资本与薪水 教育无用,不改变能力,但是雇主看不见能力(不对称信息),教育碰巧能形成一个separating equilibrium,让有能力者多受教育、无能力者少受教育 结果:1)有能力者自愿受教,无能力者反是 2)雇主自愿付高教育者高薪 3)能力与教育程度「相关」 4)文凭主义(台大惠我良多?) .... . 另一类问题 道德风险(moral hazard) 当事人一方有某些行动(而非信息),是另一方看不到的 保险之后,未必善尽注意(台大脚踏车) 受雇之后,未必认真工作(摸鱼) 另一方只看到后果,但是无法分辨后果的原由 Peltzman的研究 .... . 信息相关学门 反向选择 道德风险 主事者面对上述,该如何设计机制(mechanism design)? 公司董事该如何设计公司治理制度?立委该如何设计民主制衡制度? 主管机关,站在小股东立场,如何奖励如何处罚? .... . 法律与责任之分际 不对称信息,可能表现在各种地方 不对称信息,也可能以各种方法隐藏 所以不可能以有限法条, 去处理∞种巧门 因此公司治理绝对不仅是法律问题 就如同民主政治绝不仅是「有无违法」的问题 责任政治,是之谓也 .... . 公司治理的责任政治 金控法第54条「金融控股公司有违反法令、章程或有碍健全经营之虞」→解职经理人 没有背信、诈欺之刑责,但以其他事证, 推论小股东之可能疑虑 如同政治,诚信受质疑,要求负起政治责任 政治上,国会压力 金融上,主管机关,金管会 .... . 效率契约论 当契约未尽事宜发生争议,谁负责? 较具信息优势者,较能判断可能事端者 中东运油判例 公司经理人,而非小股东 以「内线交易」为例 少数经理人获利,危害小股东 并购他人,股票先不合理涨,垫高成本危害股东  .... . 主管机关判断「虞」 非常规交易 可如此做却不如此做,能否找到极大化公司利益的合理解释? 若不能,未犯法,但却产生问号 累积多个?,就是「虞」 .... . Summary (1) 公司治理的核心:信息不对称、目标不一致 法律条文有限,不可能穷尽 做好公司治理,要靠经理人创造 「分离均衡」或放弃优势 例如,设真正的独立董事、设审计委员会(坏公司做不到、不敢做) 如果该揭露的信息反而不揭露,恐有 「重大图谋」 .... . Summary(2) 判断公司治理之虞,可以台积电等为对照组 他可以做,你「为什么不做」? 明明可以说清楚,你为什么不说清楚? 追求利润应该这样做,你为什么那样做? 一个问号或是偶然,多个问号就是「虞」!! 证明有罪与证明有虞不同。 .... . Summary(3) CSI,谋杀老公 dumping,在国外售价竟比本国低 对照组是「其他追求利润极大之厂商」 你必须要举证一个行为模式,合理化「国外售价低于本国」是该模式下之「追求利润极大行为」,如存货 若不能,dumping就会面临制裁 .... . Summary(4) Anti-trust中之不公平竞争 微软若在特定时间将Internet Explorer价订得很低,让他厂无法存续,实质打击对手 你也要举证一行为模式,去合理化「订价低」是该模式下之「追求利润极大行为」,如市场穿透论 否则,即违反anti-trust law Crime,需证明动机、诱因、犯意 但某人信息不对称、目标不一致,不必另证 何谓「政客应该受监督」? .... . Summary(5) dumping或unreasonably low price,皆为prima facie evidence of violation 公司治理,你可以说清楚却不说清楚,就是prima facie evidence of hiding private information If not rebutted or contradicted,remain sufficient 当公司做非常规交易、或隐匿讯息,都是prima facie evidence of violation公司治理 不肯创造分离均衡,不愿设审计委员会, 独立董事 .... . Summary(6) 如何评估公司治理? 可消弥信息不对称的努力,够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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