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10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DB37/T XXXXX—XXXX
PAGE II
ICS FORMTEXT 03.160
FORMTEXT A00
FORMTEXT
DB FORMTEXT 37
FORMTEXT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 37/T FORMTEXT XXXXX— FORMTEXT XXXX
FORMTEXT
FORMTEXT 公务用车配备更新管理规范
FORMTEXT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for equipment and replacement of government cars
FORMTEXT 点击此处添加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的标识
FORMDROPDOWN
FORMTEXT (本稿完成日期:2019/12/10)
FORMTEXT XXXX - FORMTEXT XX - FORMTEXT XX发布
FORMTEXT XXXX - FORMTEXT XX - FORMTEXT XX实施
FORMTEXT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7/T XXXXX—XXXX
PAGE 1
目次
TOC \h \z \t前言、引言标题,1,参考文献、索引标题,1,章标题,1,参考文献,1,附录标识,1,一级条标题, 3 前言 II
1 范围 1
2 术语和定义 1
3 公务用车分类 1
4 基本原则 2
5 配备更新要求 2
6 配备更新流程 2
6.1 概述 2
6.2 提出申请 2
6.3 编制计划 2
6.4 经费预算 2
6.5 政府采购 2
6.6 车辆交付 2
6.7 注册登记 2
6.8 建档备案 3
6.9 平台管理 3
附录A(规范性附录) 公务用车配备标准 4
附录B(资料性附录) 公务用车配备更新流程图 5
参考文献 6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山东省计算中心(国家超级计算济南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彭松林、岳玉龙、杨洪正、吕纬航、刘金琳、公伟、张明状、刘晓宇、张媛、史丛丛。
公务用车配备更新管理规范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务用车的分类、配备更新基本原则、配备更新要求和配备更新流程。
本标准适用于机关事务部门公务用车配备更新管理工作。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公务用车 government cars
行政事业单位配备的用于定向保障公务活动的机动车辆。
包括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业务用车以及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包含实物保障用车、行政执法用车、调研接待用车及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
公务用车分类
公务用车类型及用途如表1所示。
公务用车类型及用途
序号
公务用车类型
用途
1
机要通信用车
用于传递、运送机要文件和涉密载体的机动车辆。
2
应急保障用车
用于处理突发事件、抢险救灾或者其他紧急公务的机动车辆。
3
执法执勤用车
中央批准的执法执勤部门(系统)用于一线执法执勤公务的机动车辆。
4
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固定搭载专业技术设备、用于执行特殊工作任务的机动车辆。
5
业务用车
用于保障事业单位正常运行的机动车辆。
6
实物保障用车
用于保障符合中央和省规定的工作岗位选择实物用车的领导干部公务出行的机动车辆。
7
行政执法用车
中央批准的执法执勤部门(系统)外,拥有法律法规赋予的执法执勤职能、具有专门执法执勤机构和人员、需要经常性外出开展执法执勤工作的部门(单位)用于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机动车辆。
8
调研接待用车
用于保障工作调研、接待等集体公务出行的机动车辆。
9
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
用于保障离退休干部参加公务、看病就医等交通的机动车辆。
基本原则
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更新坚持“统一编制计划、统一经费预算、统一采购配备”的原则。
配备更新要求
机关事务部门按照公务用车购置资金管理规定对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实行统一管理。
行政事业单位配备更新公务用车,应配备使用国产汽车。除特殊工作要求外,应全部配备使用新能源汽车,并严格执行配备标准(见附录A)。
应严格控制执法执勤用车的配备范围、编制和标准。执法执勤用车配备应严格限定在一线执法执勤岗位。
市级及以下行政事业单位确需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的,由各市机关事务部门核报省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批准。
行政事业单位原则上不配备越野车(含SUV),确需配备越野车的,应按规定程序报省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批准。配备的越野车不应作为领导干部固定用车。
配备更新流程
概述
公务用车配备更新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