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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统计监督检查与行政争议的解决 学习目的与要求: 学习并掌握统计监督检查的概念、特征; 统计执法检查的内容、方式和程序; 统计行政复议和统计行政诉讼的概念、特征、范围及程序。 §1 统计监督检查 §2 统计违法案件查处程序 §3 统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第一节统计监督检查 一、统计监督检查的概念及特征(07年名词解释) 统计监督检查是指统计监督检查机关依照法定的权限、程序和方式,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贯彻执行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及对统计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等各种活动的总称。它有三个基本特征: 1、统计监督检查是由国家依法授权的机关进行的; 2、统计监督检查是一种行政执法活动,具有严肃性、权威性和国家强制性; 3、统计监督检查是依照一定的权限、程序和方式进行的。 二、统计监督检查的内容 (一)是否存在侵犯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的行为; (二)是否存在违反法定程序和统计制度修改统计数据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拒报和迟报统计资料的行为; (四)是否存在打击报复统计人员的行为 (五)是否存在利用统计调查窃取国家秘密、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进行欺诈活动的行为; (六)是否依法设立统计机构或配备统计人员; (七)是否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帐; (八)统计人员是否具备统计从业资格; (九)统计调查项目是否依据法定程序报批,是否在统计调查表的右上角标明法定标识; (十)是否严格按照经批准的统计调查方案进行调查,有无随意改变调查内容、调查对象和调查时间等问题; (十一)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布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有无泄露国家秘密、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和私人、家庭的单项调查资料的行为; (十二)是否依法进行涉外调查。 三、统计监督检查的方式 统计监督检查方式,是指统计监督检查机关采取一定的手段和措施,对参与统计活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贯彻实施统计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 时间:定期检查和临时检查 范围: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 主体:联合检查和单独检查 真题回顾 1.实施统计监督捡查的主体是( )。(07、08) A.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局法规检查机构 B.各级纪检监察部门 C.国家统计局及其派出的调查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 D.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 2. 统计监督检查中,在时间上无规律的突击性检查称为( )。(06) A.全面检查 B.临时检查 C.重点抽查 D.单独检查 3.统计监督检查( )( )( )( )( )。 (08) A.属于行政执法活动 B.由国家依法授权的机关进行 C.属于统计调查活动 D.由执法人员自主决定开展 E.被检查对象有义务配合 第二节 统计违法案件查处程序 一、立案(06、08年简答) 立案,是指统计执法检查机关对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行为人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分析和研究,认为确有违法事实存在并依法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决定进行调查处理,并办理批准手续的一种工作程序。 立案查处的统计违法案件,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有明确的行为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经初步审查,有违反统计法的行为,情节较重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 3、按照职责与分工规定,属于管辖范围内的。 二、调查 调查,是指统计执法检查机关为了查明案件事实,依法收集证据和查明统计违法行为的活动。 案件调查应主要抓住以下三个方面: 1、案件的违法事实; 2、被调查人的有关情况; 3、证据材料。 调查报告的内容包括:立案的依据、统计违法事实、案件性质、应追究的法律责任、处理意见、调查组成人员及报告时间等。 三、处理 处理,是指案件调查结束后,统计执法机关在核准案件事实、审查有关证据的基础上,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对案件做出处理决定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活动。 (一)告知,所谓告知义务,是根据《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统计执法检查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二)听证,所谓听证程序,是指行政机关在作出有关决定之前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质证的程序。 《统计执法检查规定》第三十三条规定,“统计执法检查机关在作出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万元以上的罚款,对公民二千元以上的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统计执法检查机关应当依法组织听证。” 据此,启动统计执法中的听证程序应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对单位罚款超过了一定数额; 2、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三)处理:销案;作出处理;追究刑事责任 四、结案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及时办理案件结案手续: (一)行政处罚决定执行完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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