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大法学毕业论文浅论经济法主体的范畴和体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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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 浅论经济法主体的范畴和体系 姓  名:  学  校:   学  号:  指导教师:  定稿日期:     目 录 TOC \o 1-3 \h \z \u 内容摘要…………………………………………………………………………………………1 关键词……………………………………………………………………………………………1 正文 ………………………………………………………………………………………………1 一、绪论…………………………………………………………………………………………1 二、本论:………………………………………………………………………………………1 ( 一)经济法主体的概念和特征 4 1、经济法主体概念 4 2、特征 4 (二)经济法主体的体系 5 1、双层框架 5 2、三层框架 6 (三)经济法主体的资格 6 1、经济法主体资格的概念 6 2、取得经济法主体资格的法律依据 6 3、取得经济法主体资格的方式 7 (四)经济法主体范畴界定 7 1、经济管理主体的界定 7 2、市场主体 8 3、社会中间层主体 8 三、结论 9 参考文献 10 PAGE 1 内容摘要 经济法主体是经济法中的重要范畴。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经济法如果没有独具特色的主体制度,则其部门法的地位就不能完全建立;作为一个独立的部门法学学科,经济法如果不能为该部门法建立起相对独立的主体理论,则其理论理论体系便是不完善的。第十四届全国经济法前沿理论研讨会的主题是“经济法学主体范畴研究”。范畴即基本概念。“哲学上指反映客观事物本质联系的基本概念,是人的思维对客观事物本质的概括的反映,每一门学科都有自己特有的一系列范畴。经济法学的范畴包括经济法、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经济法的地位、经济法的体系、经济法的主体、经济法的理念、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经济法的制定、经济法的实施等。为了明确经济法学主体范畴,必须深入研究经济法主体的概念和体系。 经济法主体,也称经济法律关系主体,是指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依据经济法享有权利(权力)和承担经济义务的组织和个人。法律部门的主体制度是基于部门法独立的调整对象、调整任务而以独特的视角建立起来的,同一社会实体或个人在不同的法律关系中享有不同的权利义务,从而成为各部门法的主体。据此,经济法主体可表述为政府、经营者、消费者三类?。 关 键 词 经济法主体 范畴 体系 法律关系 框架 浅论经济法主体的范畴和体系 经济法主体是经济法中的重要范畴。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经济法如果没有独具特色的主体制度,则其部门法的地位就不能完全建立;作为一个独立的部门法学学科,经济法如果不能为该部门法建立起相对独立的主体理论,则其理论理论体系便是不完善的。 一、经济法主体的概念和特征 (一)经济法主体概念 经济法主体,亦称经济法律关系主体,指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依据经济法享有权利(权力)和承担义务的组织体和个人[【注释】 【注释】 [] 郭维真. 试论经济法主体的二元结构性[J]. 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8(6),第42页。 包含以下要点:第一,经济法主体是由经济法赋予法律资格的社会实体。第二,经济法主体是存在于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的主体。第三,经济法主体是经济法律关系的当事人。 目前国内学术界给经济法主体下定义时也就相应存在着两种不良的倾向:其一,是过于强调国家在经济法律关系中的重要作用,将经济法调整的社会关系简单定性为国家经济管理关系,并机械地规定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一方只能是国家,有意识地缩小了经济法主体的范围,与实践中政府部门在经济利益驱使下,借国家之名干预经济过于泛滥的非正常现象“不谋而合”;其二,是认为参加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并不一定由经济法本身设立,而依据行政法或者民商法的思维模式,推导出任何具有独立人格的法律主体(特别是公民)都可能成为经济法主体,这实际上是泛化了经济法主体的概念。 (二)特征 1、具有经济上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拥有一定的财产;拥有自己的名称(姓名)、经济户口(“户口”)和住所或场所。? 2、独立性。公利体仅服从公共利益,其行为不受任何机构的不当干预。由于公共利益的不确定性,各种利益集团都会对公共利益做出自己的解释,因此,公共利益的判断必须纵观全局,从尽可能深广的角度来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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