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治法培训介绍.pptx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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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职业卫生法律法规 做好职业危害防护工作 保护劳动者健康和安全;目的效果;主要内容;三氯乙烯药疹样皮炎;;;苯中毒 Benzene 再生障碍性贫血;从1999年开始,身边一些从事风钻作业时间较长的同乡开始患病。从2002年开始,陆续有人死去。而在双喜村11组,曾经一起在深圳作风钻工的同乡先后有10人去世。从2009年5月底到6月上旬,先后有170余名曾经在深圳干过风钻工的耒阳籍民工来到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检查,90余人查出“肺部阴影”。;这张照片上一共有34个人,他们都是陕西省山阳县石佛寺乡的农民,曾在一家金矿打过工,他们都染上了尘肺病照片拍摄于2001年11月,3年后,照片上的34个人中间有9人陆续去世。该索赔案件后经法院宣判,共判赔偿金额200多万元。;张海超,28岁河南省新密市工人。2004年6月到郑州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上班,先后从事过杂工、破碎、开压力机等有害工作。工作3年多后,染上了“尘肺病”。;;;;职业病危害形势;我国;我国是世界上尘肺病人数最多的国家,是世界其他国家尘肺病人患者的总和。 目前我国有毒有害企业超过1600万家,受到职业病危害的人数超过2亿。;我国职业病发病形势十分严峻:;(三)职业病危害流动性大、危害转移严重。在引进境外投资和技术时,一些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生产企业和工艺技术由境外向境内转移。与此同时,境内也普遍存在职业危害从城市和工业区向农村转移,从经济发达地区向欠发达地区转移,从大中型企业向中小型企业转移的情况。我国有超过2亿农业劳动力从事有毒害作业。由于劳动关系不固定,农民工流动性大,接触职业病危害的情况十分复杂,其健康影响难以准确估计。;(四)职业病具有隐匿性、迟发性特点,其危害往往被忽视。慢性职业病特别是尘肺病和有些化学中毒的潜伏期较长,一旦发病往往难以治疗,病死率高。以尘肺为例,潜伏期可长达数年甚至数十年,近年来有些地方职业病危害已发展到相当严重的程度,出现“尘肺村”、“中毒村”。农民工家庭因职业病返贫、致贫的情况在一些农村地区大量存在,甚至发生因职业病纠纷处理不当而堵塞道路、罢工、游行、集体进京上访等影响社会和谐和稳定的事件。职业病危害问题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的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职业病防治法》 培训教材;职业病防治法于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4次会议审议通过, 2002年5月1日起施行。每年4月份的最后一周是该法的宣传周。 职业病防治法分为总则、前期预防、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共7章79条。 ;一 总则 (一)立法目的 1、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 2、防治职业病 3、保护劳动者健康及相关权益 4、促进经济发展;(二)职业病防治工作方针、原则 1、方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2、原则:分类管理、综合治理。;(三)本法适用范围 1、空间效力:我国管辖的领陆、领水、领空,包括驻外使领馆,航行于公海或停泊于外国港口的船舶,以及飞机、海上钻井平台等。但根据两个基本法,不包括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 2、对人的效力:凡在中国领域内的一切与职业病防治活动有关的人及其活动都适用本法,因此这里所说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不论是中国人、外国人还是无国籍人。 3、时间效力:本法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四)职业病概念 1、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简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2、构成职业病必须具备的四个要件: (1)患病主体必须是用人单位的劳动者; (2)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中产生的; (3)必须是因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而引起的; (4)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职业病(即法定职业病)。;二 前期预防 (一)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职业卫生要求 1、有害因素浓度或强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2、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3、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4、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 5、 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安监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它要求。;(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1、职业病危害项目是指可能产生国家颁布的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项目。 2、根据国家《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职业病目录》申报。 3、向当地县以上人民政府安监部门申报。 4、申报内容包括项目名称、规模、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危害程度、防护措施、接害职工情况等。 5、所申报必须属实,不得隐瞒,还要接受安监部门的监督。;(三)建设项目(新、扩、改建、技改、技引进项目)管理 1、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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