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并购税收筹划.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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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桐树下整理 房地产企业并购重组税收筹划 奚卫华 2018年5月 个人简介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授,北京国家会计学 院、社科院研究生院税务专业硕士导师; 中华会计网校注册会计师 《税法》、税务 师 《涉税服务实务》讲师; 曾为税务总局直属分局、各地税务机关进 行税务知识培训;多家大型企业税务顾问。 课程内容 一、股权收购VS资产收购的税务处理 二、投资入股VS资产划转的税务处理 三、分立合并的税务处理 四、政府收储,再招拍挂方式的税务处理 五、企业重组筹划案例分析——从某失败案例说起 六、一般性与特殊性税务处理的选择及对股权比例的影 响 1 一、股权收购VS资产收购的税务处理 梧桐树下整理 【案例分析——世纪并购案】2017年7月19日,融创中国、 富力地产与万达商业三方在万达索菲亚酒店正式签约 :融创以 438.44亿元对价收购万达13个文旅项目的91%股权;而富力地产 则以199.06亿元收购万达旗下77家城市酒店的全部股权。 税务处理 91% 9% 100% 100% 438.44亿 100% 199.06亿 13个文旅项目 77家城市酒店 (一)资产收购VS股权收购的增值税 资产收购 股权收购 资产转让方需要缴纳增值税;收购方 转让方:转让上市公司股票,按6%缴 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纳增值税 土地使用权 (注意转让的限制) 2016.4.30之前取得,可简易,差额; 其他情形,无需缴纳增值税 否则全额,一般 房屋: 2016.4.30之前取得,可简易,差额; 否则全额,一般 资产重组不征收增值税;开具607、 608编码发票 2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 梧桐树下整理 a.按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 以出 使用权证书; 让方 b.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 式取 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 得的 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以划 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 拨方 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 式取 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得的 (二)资产收购VS股权收购的土地增值税 资产收购 股权收购 股权转让方:一般情况下,无 资产转让方:需要缴纳土地增 需缴纳土地增值税 值税 实质课税原则? 资产收购方:整体购置未竣工 项目,继续开发后销售的,在 项目公司从事房地产开发如何 土地增值税前可以作为扣除项 确定取得土地使用权或未竣工 目,是否可以加计20%扣除, 项目的成本? 各省规定不同 1.整体购置未竣工项目的税务处理 纳税人整体购置未竣工房地产开发项目后,再投资建设后转让 的,在清算土地增值税时,其整体购置未竣工房地产开发项目的价款 是否可以作为加计20%扣除的基数? 大连:纳税人整体购置未竣工房地产开发项目后,再投资建设 后转让的,在清算土地增值税时,其整体购置未竣工房地产开发项目 的价款可作为加计20%扣除的基数,但未经投资、建设而直接转让的 ,不得加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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