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工作创新推动社会管理创新.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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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工作创新推动社会管理创新 ? 应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乔振文 ? 基层是服务广大群众的窗口,是化解社会矛盾的前沿,更是社会管理的重要环节。实践中,我们应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以执法办案为依托,以服务保障为导向,以内部管理创新为突破,不断创新社会管理的活力机制,相继推出了检察长出庭公诉、量刑建议纳入庭审程序、“3+1”涉检信访工作机制、司法救助等创新举措,充分发挥并不断强化和延伸检察职能,形成了干警有激情,群众有热情的局面,推动了社会管理创新。 一、推行检力下沉,巩固社会管理前沿阵地 我院立足应县农业大县的实际,依托基层涉检信访工作,积极推行检力下沉,巩固社会管理的前沿阵地。 2008年,我院牵头在全县12个乡镇和298个行政村建立了涉检信访联络站、点,聘请了乡镇综治办主任和村书记共310人为基层涉检信访联络员,形成了以县院控申科为龙头、以乡镇接待室为支柱、以村级联络点为基点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3+1”涉检信访工作服务网络。经过县乡村三级层层重视,齐抓共管,四年间,已化解矛盾纠纷200多件,从源头上预防和避免了涉检越级访。特别是2011年,我们成功化解了赵军家、刘守兴等27户奶农分别与韩尚雨、韩志生因奶款发生的经济纠纷案,有效防止了事态扩大,引发新的矛盾,甚至有发生民转刑事件的可能,得到了县委的充分肯定。 通过基层涉检信访联络站点,敞开了群众表达合理诉求的窗口,拓宽了自侦案件的案源,使检察机关不断加大对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近年,我院近年办理的11件15人污贪案件就是通过群众举报、反映、获得案件线索查办的。 “3+1”涉检信访工作机制的推行,实现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关口前移、工作重心下移的目标,打造了服务大局、执法为民的检群互动平台,得到了省院和市院的充分肯定,2008年,我院被高检院授予“全国文明接待室”称号,2011年,再次通过高检院验收。 二、规范执法行为,筑牢社会管理后方基础 如果说农村是我们检察机关社会管理创新的前沿阵地,那么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就是我们检察机关社会管理创新的大后方。基于这一认识,我院在加强日常业务流程化管理、规范化运作的基础上,针对法律监督薄弱环节采取相应的改革措施,规范执法行为。 为了推进“阳光审判”,2008年以来,我院探索尝试了检察长出庭公诉制度,四年来,正副检察长出庭公诉各类案件106件,占全院办理的案件二分之一以上,法院100%作出有罪判决。2009年,又以推进量刑检察建议纳入庭审程序改革为着力点,努力提高审判监督水平和能力,促进司法公正。三年来,我们提出的196件量刑建议法院100%予以采纳,收到了预期效果。我院的这一做法得到了原省院王建明检察长的认可,于2010年12月,亲笔批示在全省推广。 为规范刑罚执行监督,有效防止发生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和重新违纪犯罪,我院监所检察部门精心设计出一套规范化、可操作性强的《监外执行罪犯跟踪监督管理考查流程表》,这一工作流程的推行,不仅把各职能机关的工作连接起来,而且加强了相互间的沟通,杜绝了监外执行罪犯在“交接”环节上的脱漏顽症,而且,还将决定监外执行、考验的罪犯均纳入司法机关的监督管理体系,做到了底数清、位置清、表现清、执行状况清和监督考查责任清,有效地规范了监外执行行为,提高了检察机关的脱管漏管监督能力,为打造和谐应县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三、密切关注民生,营造社会管理群众氛围 群众工作是社会管理的基础性、根本性、经常性工作,也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我院密切关注民生,并通过司法途径保持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使群众成为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力量。 克服就案办案的做法,在办案中彰显爱民情怀。我们从有利于被告人认罪服法,有利于犯人认真改造的角度,实施司法救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如在审查岳某挪用公款一案时,我们了解到岳某女儿年近30,自幼患有肌肉萎缩症,全靠父母的精心照料和药物维持,为了挽救女儿的生命,岳某不得已挪用了公款。鉴于这一情况,且岳某已如数退还了全部赃款。于是,向法院提出了从轻处罚的量刑建议,并协调民政部门为岳某的女儿办理了低保。又如,在社会高度关注的5·08特大跨省拐卖婴儿案中,主犯赵凤林及其女儿、儿子、儿媳相继落入法网,其刚满6周岁的孙女无人照顾。我院本着“打击犯罪、保护无辜”的原则,为孩子寻找了合适的代理监护人,并与县民政、教育部门主要领导沟通,妥善解决了孩子的生活来源及就学问题。对此,赵凤林她们诚恳地表示,要认真改造,悔过自新,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依托“三深入”等活动,以实际行动为民服务。2011年7月27日,我带领院党组全体成员,深入下马峪乡武家店村,当了解到该村机井配套不足、灌溉设施落后时,和水务局局长协商,决定尽快立项予以解决;了解到该村危房改造配套资金不足时,我当场代表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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