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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称代词,指示代词,者字.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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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称代词,指示代词,者字,所字 古汉语通论(十二) 一、人称代词: 1.人称代词分作几类? 第一人称代词、第二人称代词、第三人称代词。 在上古,人称代词只有第一人称代词和第二人称代词,没有专门的第三人称代词,第三人称用法由指示代词兼任。 2. 第一人称代词: 常用的有:“我”“吾” “余”(予)。 不常用的有朕、卬、台。 “余”“予”为一词,“予”为后起字。 王力从语音上把它们分作两个系统: ? 系:吾?ɑ、 我?a、 卬?ɑ? d系:余,予dǐɑ 、台dǐ? 、朕d‘ǐ?m 同一系统中的人称代词可能有同源的关系。 “我”、“余”、“朕”已见于甲骨卜辞。“吾”、“台”、“卬”、“予”始见于周代。 《尚书·微子》:吾家耄逊于荒。 《尚书·说命》:朝夕纳诲,以辅台德。 《诗经·邶风·匏有苦叶》:人涉卬否,卬须我友。 《诗经·周颂·访落》:维予小子,未堪家多难。 当“吾”、“我”在一个语境中同时出现时,往往“吾”作主语,“我”作宾语;“吾”作宾语;“吾”作定语,“我”作主语。 《论语·阳货》:如有用我者,吾其为东周乎? 《庄子·齐物论》:今者吾丧我。 《左传·桓公六年》:我张吾三军而被吾甲兵。 《孟子·公孙丑》:我善养吾浩然之气。 王力推测,在原始时代,“我”只用于宾语,“吾”则用于主语和定语,这就是“吾”、“我”在语法上的分工。 在上古汉语中,“吾”一般不作宾语,如果作宾语,也只限于用在否定句中作前置宾语。 《庄子·齐物论》:我胜若,若不吾胜。 《论语·先进》:居则曰:“不吾知也。” 而“我”可以作后置的宾语。魏晋以后“吾”才可以自由地作后置的宾语。 “予”“余”古音相同,意义和用法完全相同,只是在各书中用得多少有所不同。如《尚书》《诗经》《论语》《孟子》一般用“予”,《左传》《国语》等多用“余”,《庄子》多用“予”,很少用“余”。 第一人称代词还有“朕”。在秦以前“朕”是一个普通的第一人称代词,任何人都可以用。如: 朕皇考曰伯庸。(屈原《离骚》) 秦统一天下以后,始皇规定“朕”只能用于帝王自称,以后历代王朝都沿用这一规定,“朕”就只能用于帝王的自称了。 3.第二人称代词: 常用的有:“女”(汝)、“尔”、“若”、“而”、“乃”。 王力从语音上把它们拟作一个系统,都属于n系: n系: 汝?ǐɑ、尔?ǐa、若?ǐɑk、乃n? 而?ǐ?、戎?ǐw?m 同一系统中的人称代词或有同源的关系。 甲骨文仅见“女”、“乃”“尔”三个。“女”,就是后来的“汝”,多用作主语和宾语,“乃”只用作定语。“尔”字就是后来的“你”字。“尔”字古字作爾,变为“尔”,又加人旁。两字读音也是一声之转。 “若”“戎”“而”始见于周代。如: 《诗经·大雅·民劳》:戎虽小子,而式弘大。 《左传·昭公二十年》:公遽见之,执其手,曰: “余知而无罪也,入,复而所。” 《庄子·人间世》:吾语若。 周代,“女(汝)”、“乃”、“尔”继续使用。 《论语·雍也》:力不足者中道而废,今女画。 《左传·宣公十五年》:我无尔诈,尔无我虞。 《尚书·康诰》:朕心朕德惟乃知。 上古第二人称代词也都产生于不同的时代,在上古文献中也有着不同的分布。其中,“女(汝)”“尔”分布最广,最为常见。“乃”“而”次之。“若”多见于《墨子》、《庄子》。“戎”只偶见于《诗经·大雅》。 上古第二人称代词在语法分布上也存在一定差异。较为明显的差异是,“而”不作宾语,“乃”通常作定语。 王力指出:“上古人称代词有相当整齐的系统,各词都有对应关系:‘吾’‘余’‘予’和‘汝’相配;‘我’和‘尔’相配;‘卬’和‘若’相配,‘台’和‘而’相配;‘朕’和‘戎’相配。” 4.第三人称代词: 先秦汉语中没有第三人称代词,古人可能根本没有第三人称代词的概念。后代才产生的第三人称概念,在古代是用指示代词“之”“其”“厥”“彼”等来表达的。为了方便阅读和理解,我们可以把它们看作第三人称代词。 “之”已见于殷商甲骨卜辞,作宾格。如: 《左传》:爱公叔段,欲立之。 “厥”最早见于金文,主要作领格,偶尔作主格。如: 《诗经·周颂·武》:“允文允武,克开厥后。” “其”在上古广泛使用,用于领格,不作主格和宾格。如: 《左传·隐公元年》:“颖考叔,纯孝也,爱其母,施及庄公。” 从语法功能上看,“其”只能做定语,“之”只能做宾语。 《论语》:今吾于人也,听其言而观其行。 《左传》:爱公叔段,欲立之。 “其”字在某些情况下很象主语,但实际上它仍是做定语,等于名词加“之”。 “其”字只能和后面的成分合成一个词组做整个句子的主语或宾语,而不是“其”字本身能做主语。 根据语法学界的研究,真正的第三人称代词“他”要到唐代才出现,宋代普遍使用。 到魏晋南北朝时期,“其”演变为“渠”,成为纯粹的第三人称代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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