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建筑装饰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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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AGE 2 - - PAGE 2 - 重庆建工**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员工奖惩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严明纪律,激励先进,鞭策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和行政处罚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 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 员工从业禁止性规定。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应当责成其回避、清退财产、限期改正,拒不执行或者构成处罚条件的按照本办法其他条款处罚。 1、员工不得让自己或与自己有直接利益关系单位同其所在部门发生业务往来; 2、员工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与自己亲友发生公司业务往来; 3、员工不得拥有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企业股份、合作经营关系; 4、员工不得利用职务便利干涉其他部门正常工作,以牟取经济利益或者为亲友牟取经济利益; 5、员工不得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回扣、贿赂、贵重礼物等,不得有任何吃卡拿要的行为及行为暗示; 6、普通员工离职后离职后一年内不得在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公司从业;中层以上干部离职三年内不得在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公司从业; 7、公司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应当禁止的其他事项。 第二章 奖 励 第五条 对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给予奖励。 (一)在完成工作任务,提高工作量、工作效率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二)在施工、科研、工艺、新材料推广、改善劳动条件等方面有合理化建议、技术改进措施或发明创造的; (三)在改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四)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者挽救事故有功,使国家、人民和企业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五)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六条 员工奖励分为:嘉奖、通令嘉奖、现金奖励、薪酬晋级、授予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由人力资源部按照总经理办公会决定制作书面奖励决定,奖励决定应当在公司内部公示,并记录在责任人人事档案中。 嘉奖、通令嘉奖、现金奖励(1万元以内)由总经理办公会决定;薪酬晋级、授予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按照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评选出候选人,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 第七条 公司其他管理制度有专项奖励措施的,按照该制度相关条文执行。 第三章 处罚 第八条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分别情况给予诫勉谈话、停工检查等处罚。诫勉谈话记录、停工检查书应当在公司内部公示。 (一)经常迟到、早退、旷工的; (二)工作时间内办私事、脱岗干与工作无关的事,在计算机上玩游戏; (三)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上级负责人的工作安排以及工作调动; (四)消极怠工,不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的; (五)工作时间无理纠缠,扭闹各级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尚未造成重大影响的; (六)酗酒上班寻衅滋事,不听劝告者; (七)品行不端,有损公司信誉者; (八)利用工作便利擅自在外兼职,对公司利益有损害者; (九)超越职权办理公司事务尚未造成损失,事后也未获得授权的; (十)其他用人单位认定为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第九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批评教育不改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记过、降级、扣罚工资等处分。处分结果应当在公司内部公示,并记录在责任人人事档案中。 (一)有意浪费公司财物或办事疏忽使公司利益受损者; (二)丢失或损坏公司财物使公司财物受损者; (三)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者; (四)拒不执行董事会决议、党政联席会议、总经理办公会决议的; (五)工作不负责,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资源,造成经济损失者; (六)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规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者; (七)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财物,造成经济损失者; (八)品行不端,严重损害公司信誉者; (九)私自将公司客户介绍到其它公司者; (十)相互推诿,严重影响工作进展或严重怠慢得罪客户者; (十一)对待客户态度恶劣,受到客户有效投诉者; (十二)超越职权办理公司事务造成损失,事后也未获得授权的; (十三)年度测评符合末尾淘汰条件的; (十四)有其他违章违纪行为,应予以处罚者。 第十条 员工有第九条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责任人应当赔偿公司损失。具体赔偿标准由公司企业管理部评估后提出建议,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 第十一条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严重违规违纪,应分别给予记大过、撤职、留用察看、解除劳动合同、除名或开除,并承担赔偿责任,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处分结果应当在公司内部公示,并记录在责任人人事档案中。 (一)员工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月度累积旷工超过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三十天的; (二)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一年内发生二次以上(含二次)或调令下达十日后拒不服从,经帮助教育不改者; (三)连续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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