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知识点总结之犯罪阻却事由(三).docxVIP

刑法知识点总结之犯罪阻却事由(三).docx

  1. 1、本文档共4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刑法知识点总结之犯罪阻却事由(三) 导语:笔者对国家统一法律资格考试的八大部门法的重要知识点和经典例题进行了汇总,希望能够给小伙伴们提供一点帮助。由于内容太多,所以每篇文章只有一两个知识点,如有需要可以关注笔者系列文章。 被害人承诺 .下列哪种说法是错误的?()(2006/2/16) A.甲取得患有绝症的病人乙的同意而将其杀死,甲仍然构成故意杀人罪 B.甲以出卖为目的收买生活贫困的妇女乙后,经乙同意将其卖给一个富裕人家为妻,甲仍然构成拐卖妇女罪 C.甲征得不满14周岁的幼女乙同意而与之发生性行为,甲仍然构成强奸罪 D.甲在收买被拐卖的妇女乙后,按照乙的意愿没有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对甲仍然应当追究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的刑事责任 【答案】无(当年正确答案为D) 【疑难辨析】 有效的被害人承诺(阻却违法性)的构成条件有七个:承诺范围、承诺能力、承诺对象、真实意思表示、现实的承诺、承诺时间、经承诺所实施的行为不能超越承诺范围。本题选项A涉及承诺范围,选项B涉及承诺时间,选项C涉及承诺能力,选项D无关承诺。 【解析】 A选项,生命不是被害人可以承诺放弃的权利。 B选项,(1)本选项真正考查的是承诺的时间,甲以出卖为目已经完成收买乙的行为,拐卖妇女罪已经既遂,而不以卖出为既遂。在既遂之后得到被害人承诺,只对之后的出卖行为有效,对于之前已经实施完毕的拐卖妇女罪无效。(2)如本选项行为人拐卖的对象是儿童,则考查的是承诺范围的问题。因儿童无承诺能力,并且设立拐卖儿童罪的立法本意是惩处将儿童当商品出售的行为,维护人的尊严,故与被害者意志无关,拐卖儿童罪不因被害人或其代理人的承诺而阻却违法性。 C选项,幼女无性承诺能力,故刑法强行奸淫幼女的行为规定为犯罪,本罪不因被害人承诺而阻却违法性。 D选项,本题与阻却违法的承诺无关,在考试当时,考查的是法定免责事由。根据考试当时原《刑法》第241条第6款的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此为刑法特别规定的免责事由。所以对甲“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表述是错误的。选项D说法在考试当时说法错误,当选。 注意:《刑法修正案(九)》已将第241条第6款修正为:“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对收买儿童);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收买妇女)。”即由原来的免责事由修正为从宽处罚情节。则在当前,选项D中“应当追究”的说法应认为正确。 ? 2、关于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判断,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4/2/15) A.甲的父亲乙身患绝症,痛苦不堪。甲根据乙的请求,给乙注射过量镇定剂致乙死亡。乙的同意是真实的,对甲的行为不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B.甲因口角,捅乙数刀,乙死亡。如甲不顾乙的死伤,则应按实际造成的死亡结果认定甲构成故意杀人罪,因为死亡与伤害结果都在甲的犯意之内 C.甲谎称乙的女儿丙需要移植肾脏,让乙捐肾给丙。乙同意,但甲将乙的肾脏摘出后移植给丁。因乙同意捐献肾脏,甲的行为不成立故意伤害罪 D.甲征得乙(17周岁)的同意,将乙的左肾摘出,移植给乙崇拜的歌星。乙的同意有效,甲的行为不成立故意伤害罪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被害人承诺、间接故意(概括故意)、器官类犯罪。 A选项,考查被害人承诺,涉及承诺的法益范围。题眼是“过量镇定剂致乙死亡”,即甲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因生命法益超过可以承诺的范围,故而乙的承诺无效,甲仍构成故意杀人罪。只不过量刑时从轻而已。 B选项,考查间接故意或概括故意。题眼是“不顾乙的死伤”,说明甲对于死亡结果和伤害结果都有认识,对于死亡结果至少有间接故意,实际造成死亡结果的,当然可以认定为故意杀人罪。 C选项,考查被害人承诺,涉及基于错误作出的承诺的效力问题。乙误认为移植器官的受体为自己女儿,实际上不是,其重大目的未实现;一般人在知情假相时会作出同样的承诺,乙系基于重大错误而作出承诺,承诺无效。乙系“欺骗他人捐献器官”,按照刑法234条之一第二款,构成故意伤害罪。 D选项,考查被害人承诺,涉及承诺能力、承诺的法益范围。乙17周岁,对于器官没有承诺能力,承诺无效;甲的行为属于“摘取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器官”,按照刑法234条之一第2款,构成故意伤害罪。假设的问题是:如果乙已满18周岁,甲的行为如何认定?这涉及承诺的法益范围问题。因供体与受体之间无近亲属关系,移植非法;同时,一般认为,对于重伤的承诺是无效的;甲无“组织出卖”行为;则甲仍构成故意伤害罪。 ? 3.关于被害人承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2/5) ?A.儿童赵某生活在贫困家庭,甲征得赵某父母的同意,将赵某卖至富

文档评论(0)

156****2829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