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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浦高级中学新校区广场地面工程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PKZC—2008JZ078
项目名称:江浦高级中学新校区广场地面工程
浦口区政府采购中心
200
竞争性谈判邀请
浦口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受江苏省江浦高级中学(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江苏省江浦高级中学新校区广场地面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报价和谈判。
1、项目编号:PKZC-2008JZ078
2、项目名称:江苏省江浦高级中学新校区广场地面工程
3、项目简要说明:江苏省江浦高级中学新校区广场1500 m2地面工程(详见第三部分工作量清单);工期:20天。
4、竞争性谈判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采取本票、汇票或转帐支票等形式,在递交谈判文件时送达投标地点。
5、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方法:从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下载,如出现竞争性谈判文件有修改或采购变动的,将在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进行公告,请各拟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谈判前注意查看网站。
6、谈判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7、考察现场、答疑及报名:2008年8月26日上午8:30—9:30江苏省江浦高级中学新校区行政楼二楼(江浦街道象山路)集中考察现场并答疑。请有意参加竞争性谈判的投标单位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业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等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前往现场报名签到并勘察现场、拷贝或复印图纸(报名单位自备交通工具)。本次采购只接受按时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8、递交申报文件时间、地点:2008年8月29日上午9:00—9:30,
9、谈判时间、地点:2008年8月29日上午9:30,江苏省江浦高级中学新校区行政楼二楼会议室(江浦街道象山路)。,届时请参加谈
联系电话:025
联系传真:025
联 系 人:江启昌
地 址:浦口区江浦街道文德路30号浦口区财政局一楼
项目咨询联系人:余先忠;联系电话:025邮政编码:211800
目 录
第一部分:浦口区政府采购中心谈判邀请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谈判报价文件
第三章 谈判报价文件密封和递交
第四章 谈判报价及付款办法
第五章 谈判程序
第六章 合同签订、验收及工程结算
第二部分:谈判报价文件部分格式
授权委托书
谈判报价人声明函
报价清单
施工质量保证
质量服务承诺
合同格式
第三部分:工作量清单
第一章 总 则
一、谈判项目:本次谈判是就江苏省江浦高级中学新校区广场地面工程进行谈判采购。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范》(GB5030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等国家规范严格执行。
二、谈判费用
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编制谈判报价文件以及递交报价文件参加谈判过程所产生之一切费用。无论谈判结果如何,集中采购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三、谈判文件
1、谈判文件的组成
本文件及依法对本文件所作的书面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均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2、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
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在下载谈判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勘察现场时向建设单位提出,建设单位作出的澄清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或在网站通知。
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对采购机构提供的谈判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采购机构概不负责。参与谈判的供应商由于对谈判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建设单位或采购机构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参与谈判的供应商自负。
采购机构有权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并在网站通知。
澄清或修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参与谈判的供应商的义务
1、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当认真阅读谈判文件,完全明了谈判项目之名称、用途、数量、质量和工期,完全明了参与谈判的供应商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2、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谈判报价文件。谈判报价文件应对谈判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完全响应。
3、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谈判报价文件送达谈判地点。
4、参与谈判的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谈判报价单位的公平竞争,损害建设单位或者其他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合法权益。参与谈判的供应商不得与建设单位或采购机构串通,损害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5、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谈判文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二章 谈判报价文件
五、谈判报价文件应当符合谈判文件的要求,并应包括下列1——4部分内容,否则将可能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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