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外排水零排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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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外排水零排放项目 建设单位: 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编制日期:2020年6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PAGE II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止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PAGE 16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外排水零排放项目 建设单位 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 沈刚 联系人 常克愚 通讯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托电工业园区 联系电话传真 -- 邮政编码 010205 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托电工业园区 立项审批部门 批准文号 建设性质 新建□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及代码 D4620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占地面积(m2) 2800 绿化面积(hm2) / 总投资 (万元) 3481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1794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51.5 评价经费 (万元) / 预期投产日期 2020年12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1.1 项目建设由来 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托电公司)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南约70公里的托克托县境内,共有12台机组,总装机总容量为6720MW,是国家“十五”期间重点建设项目,也是国家“西部大开发”和“西电东送”的重点工程。内蒙古托克托电厂一至四期共建设10台发电机组,装机容量达到5400MW(8×600MW+2×300MW),从2003至2006年以一年投产2台的速度陆续投产发电。五期工程扩建2×660MW超超临界直接空冷机组于2017年2月竣工投产,实现了电厂最终规划总容量6720MW,全厂火电装机规模跃居世界第一。 托电公司全厂主水源为黄河水,黄河水经岸边取水泵房至预处理设施,处理后由管道送入厂内;全厂废水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至距离黄河约2公里的耿庆沟,厂区雨水直接排放至黄河边的毛不拉沟,最后全部进入黄河流域,是呼和浩特地区唯一直排黄河的工业企业。托电公司外排水包括雨水、经过处理的工业废水、循环水排污水。2018年外排水总量约为112万吨(平均128t/h),其中雨水量24万吨。 根据2019年10月25日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向托克托发电公司下发“关于规范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呼环通〔2019〕172号)文件:要求抓紧研究工业废水综合利用和循环利用事宜,并于2019年11月20日前上报废水零排放及入河排污口整改工作方案。托电公司委托北京国电德安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托克托电厂外排水回收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并于2019年11月完成整改方案的编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及有关文件精神的规定,该项目应实施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高盐水污染防治指导规范的通知》(内政办发[2014]38号),“第二十九条,清净下水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产生或排放的未受污染或轻微污染以及水温稍有升高的可不经处理直接排放的废水,一般包括脱盐水站排水、循环水系统排水等;有机含盐水是指生产过程中除清净下水之外所有含盐污水”。本项目外排水主要为循环水排污水和雨水,根据定义本项目外排水属于清净下水。因此,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版)》(生态环境部部令第1号),本项目属于“三十三、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98、海水淡化、其他水处理和利用”,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单位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3月委托内蒙古珊瑚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评价单位分析项目特点,进行了现场勘察。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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