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管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pdf

(产品管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pdf

  1. 1、本文档共14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产品管理)产品质量和食 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要 求 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 各关联企业: 为配合好全国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整治行动专项和 全国农产品食品专项整治现场会的召开,现将有关《国务院关 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问答摘录和关联 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要求材料整理下发,请各企业根据自己的 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学习,对照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完成目标 要求的工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全国农产品食品专项整治现场 会的召开。 青岛检验检疫局 2007 年 10 月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问答(摘录) 问:《特别规定》于严格企业的行为规范,加大对违法行 为的处罚力度方面作了哪些规定? 答:为了减少、杜绝产品安全事故或者其他对社会造成严 重影响的产品安全事件的发生,《特别规定》针对实践中存于 的突出问题,重申、明确、补充了生产运营者的行为规范,对 违法的生产运营者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 壹是,强调生产运营者必须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生产 运营活动。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生产运营活动或者生产、 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产品的,由农业、卫生、质检、商务、工 商、药品等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没收其违法所得、产 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原材料等物品,货值金额不 足 5000 元的,且处 5 万元罚款;货值金额超过 5000 元不足 1 万元的,且处 10 万元罚款;货值金额 1 万元之上的,且处货 值金额 10 倍之上 20 倍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 证部门吊销许可证照。生产运营者不再符合法定条件、要求, 继续从事生产运营活动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照。 二是,重申生产者生产产品所使用的原料、辅料、添加剂、 农业投入品,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家强制性标 准。对违法使用原料、辅料、添加剂、农业投入品的,由农业、 卫生、质检、商务、药品等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没收 违法所得,货值金额不足 5000 元的,且处 2 万元罚款;货值 金额超过 5000 元不足 1 万元的,且处 5 万元罚款;货值金额 1 万元之上的,且处货值金额 5 倍之上 10 倍以下的罚款;造成 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照。 三是,建立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销售者必须建立且执行进 货检查验收制度,审验供货商的运营资格,验明产品的合格证 明等。且规定,销售者必须建立产品进货台账,如实记录产品 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进货时间等内容。销售者应当向 供货商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 的检验方案或者由供货商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方案复印件;不 能提供检验方案或者检验方案复印件的产品,不得销售。同时 规定: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工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各自 职责责令停止销售;不能提供检验方案或者检验方案复印件销 售产品的,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销售的产品,且处货值金额 3 倍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照。 四是,建立对违法行为的不良记录制度。农业、卫生、质 检、商务、工商、药品等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生产运营者违 法行为记录制度,对违法行为的情况予以记录且公布;对有多 次违法行为记录的生产运营者,吊销许可证照。 此外,为了震慑不法企业,惩处制售假劣产品的行为,《特 别规定》规定,构成非法运营罪或者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等 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问:《特别规定》要求生产运营者对存于安全隐患的产品 承担哪些义务? 答:借鉴国外通行做法,《特别规定》对生产运营者如何 处理存于安全隐患的产品作了明确的规定。 壹是,规定了生产企业召回存于安全隐患产品的义务。所 谓产品召回,是指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存于设计缺陷或制造缺 陷,且已经进入流通、消费领域,为避免缺陷产品危及人身安 全及财产损失,生产企业及时将缺陷产品从流通、消费领域收 回,予以维修,或者销毁,且承担关联费用的制度。产品召回 制度对于更有效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高生产企业的信 誉、最大程度地降低生产企业赔偿费用具有重要意义。《特别 规定》要求生产企业发现其生产的产品存于安全隐患,可能对 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应当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 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告知消费者停止使用,主动召回产品, 且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方案。

文档评论(0)

time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