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字句是现代汉语的常见句式.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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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字句是现代汉语的常见句式,语法学家对它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取得了一些成就,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为加深本课题的研究,本文试对把字句的研究进行评述。 1.把字句的语义特点 王力(1943)认为把字句表示处置,但处置常常被认为是人的有意识的有目的的行动,因此一些语法学家(如吕叔湘1948、胡附和文炼1955、梁东汉1958)认为有些把字句不能理解为处置。宋玉柱(1979、1991)认为应宽泛的理解处置,他实际上是把致使的内容融入对处置的理解之中。尽管如此,他也认为“偏偏把个凤丫头病了”类把字句不表示处置。王红旗(1999)认为这类把字句也表处置,它们表示说话人认为在概念世界里主体对客体施行了处置。但是他没有把概念世界里的处置与致使的区别说清楚,所以说服力不强。张济卿(2000)认为把字句表处置是因为“把”表处置,我们认为不能把句式的意义归为某个词的意义。薛凤生(1987)认为把字句表示“由于A的关系,B变成VP所描述的状态”,这只概括VP与“把”的宾语构成表述的把字句。崔希亮(1995)将把字句分为结果和情态矢量两类。他关于结果类把字句的描述只适用于补语的语义指向是“把”的宾语的把字句,另外“情态”和“矢量”很难理解,用“情态矢量”来描写把字句的意义不一定比用处置来描写更合适。金立鑫(1997)将把字句分为结果、情态和动量三类。与薛凤生一样,金立鑫关于结果类把字句的语义解释也不能包括所有结果类把字句;他的“情态”、“动量”和崔希亮的“情态矢量”一样,也不能很好的描写把字句的语义特征。叶向阳(1997)和郭锐(1999)都认为把字句的语义核心是致使,“把”的宾语是被使事件的主体论元。这不能包括所有的把字句,因为有些把字句“把”的宾语不是补语的主体论元。范晓(2001)认为把字句的语用义有两种:处置和使动。并认为表处置的把字句的“把”不能换成“使”,表使动的把字句的“把”可换成“使”。这又引发新的问题:把字句的“把”是不是一个语素?处置和使动的关系是什么? 2.“把”的宾语的句法性质黎锦熙(1924)、王力(1943)、吕叔湘(1948)等认为“把”的宾语是动词的宾语前置,但有些把字句不能变换为主动宾句,如“他把书放在桌子上”不能变为“他放书在桌子上”;有些主动宾句不能转换为把字句,如“我喝醉了酒”不能变为“我把酒喝醉了”。 桥本(1969)和李人鉴(1991)认为“把”的宾语是“把”后小句的主语,如“他把橘子剥了皮”等。但有些把字句“把”的宾语不能理解为“把”后小句的主语。如“我把他赶走了”,“他”是“赶”的受事,如果认为“他”是“把”后小句“他赶走了”的主语,那么“他”就成了“赶”的施事。这与原句里“他”与“赶”的语义关系相反。 沈阳(1997)和郭锐(1999)认为“把”的宾语是把字句后结构主语,也就是补语的主语,如“他把玻璃打破了”。但这只包括补语语义指向是“把”的宾语的把字句,不包括补语语义指向是动词和主语的把字句。如“我把书看完了”,“把”的宾语“书”不是补语“完”的主语;再如“我把书念腻烦了”,主语“我”是补语“腻烦”的主体论元;在“我把这个问题弄懂了”里,“把”的宾语“这个问题”是补语“懂”的宾语。 从上面可以看出,“宾语说”、“主语说”和“后结构主语说”都不能准确的概括“把”的宾语的句法性质。因为“把”的宾语原本就在“把”后,是介词“把”的宾语。 3.“把”的宾语的指称性问题吕叔湘(1948)认为“把”的宾语必须是有定的,但梁东汉(1958)认为“把”的宾语也可以是无定的。王还(1957)认为“把”的宾语可以是专指(即“有定”——作者注)的,也可以是泛指(即“无定”——作者注)的,但必须是在动作前就已经存在的人或事物。但宋玉柱(1981)认为这不能包括“把”的宾语是结果宾语且又是泛指的把字句,因为结果宾语在动作前是不存在的。王还(1984)又认为“把”的宾语应分为特指的、无定的和有定的三个范畴,王还(1985)又将把的宾语分为确指的、专指的和泛指的三种。其中确指的宾语“只可能用于两种动词,或者是宾语赖以产生出来的动词”、“或者是表示意外的行动”。但宋玉柱(1988)认为确指的宾语只用于两种动词这一说法具有片面性,譬如:“……把一大碗酒灌进了肚里”,句中动词就“既非意外的,也非产生宾语的”。随着语法研究三个平面理论的发展与成熟,人们逐渐意识到“有定”“无定”与“定指”“不定指”不在一个平面。如邵敬敏(1987)认为“有定”“无定”是句法范畴的概念,“确指”和“泛指”是语义范畴的概念。但是张伯江(1999)认为:“‘有定’‘无定’本是针对语用现象的,……它们分别表示的是说话人意识中已知还是未知。……‘把’字句中‘把’的宾语一定是已知的,也 就是说话人事先选定的一个事物”。[1] 张伯江的观察比较正确。 4.把字句的动词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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