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海运运输代理协议.docx

  1. 1、本文档共3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品名,要求航班等要素 ); 该委托书作为该协议不 $国际海运运输代理协议 传真:传真:甲方: 地址: 电话: 财务电话: 传真: 传真: 乙方: 地址: 电话 :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就有关出口货物运输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上海始发的国际海运货物国际运输业务及进出口报关等相关业务。 第二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 甲方应以书面形式提前向乙方订舱, 订舱单上必须注明货物的重量、 体积、 目 的港、出运日期及经双方确认的费用 , 并请加盖公司公章 / 业务专用章。 (二) 甲方应负责提供准确无误、真实的与所运货物相符的加盖公司印章的委托书 (包括货物的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出运日期、货物品名、要求航班等 要素);该委托书作为该协议不可分割之一部分,如果委托书与本协议出现矛 盾,委托书的效力将优于本协议 ; 甲方还应根据所运货物的贸易性质,提供真 实、合法、有效、齐全的出口报关文件并及时将其送交给乙方 , 由乙方负责出 口报关。 (三) 甲方每次应按照预定的货物交送方式、 时间、 地点将货物交给乙方。 对于化工 产品及其它特殊货物, 根据国际货物的运输要求。 甲方在交送货物以前应向乙 方明确相应货物的物理化学性质及运输要求并提交相应的书面依据或材料。 (四) 在货物交接中如发现货物破损、 受潮、 严重变形等乙方有权拒收货物并及时通 知甲方。 (五) 甲方如果未能按照约定时间交货并因此给乙方造成相关损失, 甲方应承担乙方 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甲方如果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如实提供所运货物的物理 化学性质或违反货物运输相关法规 , 致使乙方遭受处罚或造成运输工具损坏 的,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六) 甲方保证交运的货物不夹带国家禁止运输、 限制运输物品和危险物品及船舶公 司规定不能接收的海运物品 。 具体事宜请参照船舶公司的有关条例。 (七) 甲方在货物出运过程中如要求更改运单上显示的任何项目, 需在船到达目的港 前十小时前通知乙方, 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成本费用。 如货物在目的港已被提取, 乙方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八) 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甲方有义务积极配合乙方工作。 若因为甲方过失或延误, 造成货物损失或导致乙方无法履行应尽职责, 由甲方单方承担一切责任, 乙方 对此不予负责。 (九) 乙方有责任及时向甲方提供上海出运至世界各海港的优惠价格。 (十)乙方负责代甲方办理货物交运手续,包括定舱、制单、报关、报检、装板、装 箱交接等整套手续,应按照甲方提供的要求订妥航班航次并及时通知甲方已订 妥的航班航次信息及出运航班信息和运单号等; 货物出运后,乙方应将有关证 明文件等及时返还给甲方。 (十一) 从货物交给乙方到货物交给船公司的地面代理期间,如果由于船公司相关 部门的责任造成货物损失, 应由船公司相关部门承担责任, 乙方将协助甲方解 决问题;若因乙方责任造成货物损失,乙方将根据相关规定承担责任。 (十二) 货物交给船公司代理后,如果由于代理或者船公司的责任造成货物损失, 应由代理或者船公司承担责任,乙方将协助甲方解决问题。 (十三) 在船运输过程中发生货损、灭失或延迟,乙方将接受甲方的书面委托在规 定期限内向船索赔。但甲方应首先按时支付乙方的运费及相关杂费用。 (十四) 收货人逾期提货或弃货的,甲方应该承担由此产生的包括仓储费、提存费 在内的全部费用。 (十五) 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如战争、自然灾害等)造成损失或违约,双方均可免 除违约责任。并在不可抗力影响停止后在能力许可范围内继续履行未尽的义 务。 (十六) 在办理国际货运业务中, 双方必须遵守我国以及过境国 (地区)、到达国(地 区)政府的法令等有关规定。 第三条 运费及杂费标准 乙方会不定期将各船公司上海站出运至世界各港的优惠价格(结算价)提供给甲 方。针对每一票货物甲乙双方需要书面确认运价和杂费。 第四条 财务结算及违约责任 (一) 甲方必须按照甲乙双方确认的价格支付给乙方货物的运费及相关杂费。 (二) 乙方于每月6日前将前月账单汇总后传真甲方。甲方如有异议,应于 3个工 作日内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则,视同甲方已认可乙方开具的帐单。 (三) 甲方应在每月30日前结清上月发生的所有费用。 (四) 乙方给予甲方 十万 元人民币的信用额度,达到上述信用额度时,甲方应 在三个工作日内(以达到信用额度的那一票货物离开上海的日期为准) 将相应 的款项汇到乙方指定的帐号,汇款单应在汇款当天传真给乙方。 (五) 若甲方未能按照上述条款支付有关款项, 乙方将每天按拖欠款的千分之五向甲 方收取滞纳金,同时乙方有权利停止办理甲方所委托的事项或留置甲方的货 物,直至甲方付清有关款项后才予

文档评论(0)

xiaozu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