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1012-2018 环境空气和废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便携式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标准解析--杨涛.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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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1012-2018 环境空气和废气总烃、甲烷和非甲 烷总烃便携式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标准解读 青岛崂应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8月 目录 01 标准解读 02 方法对比及注意事项 01 HJ 1012-2018 标准解读 0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采用便携式监测仪测量环境空气与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总 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检测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环境空气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固定污染源废 气中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检测。 02 术语及定义 总烃 total hydrocarbons (THC ) 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上有响应的气态有机化合物的总和。 非甲烷总烃 nonmethane hydrocarbons (NMHC ) 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上有响应的除甲烷外的其他气态有机化合物的总和。 注:HJ 38-2017 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 604-2017 环境空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 03 仪器分类 针对应用于不同场合的仪器,规定了相应仪器的检测范围。用于环境 空气及环境空气污染事故应急监测的仪器本标准称为 Ⅰ型仪器,用于固定 污染源废气监测的仪器本标准称为 Ⅱ型仪器。 Ⅰ型仪器:检出限 ≤0.07 mg/m3(以碳计),检测范围≤ 20 mg/m3 (非甲烷总烃,以碳计)。 Ⅱ型仪器:检出限 ≤0.8 mg/m3(以碳计),检测范围≤ 200 mg/m3 (非甲烷总烃,以碳计)。 04 仪器组成 采集传输单元:主要包括采样探头、过滤装置、 伴热管线和采样泵等; 分离预处理单元:主要包括精细过滤部件和色 采集 数据 谱分离部件/高温催化部件等; 传输 处理 分析 分析单元:采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 ) 单元 对采集的样品进行测量; 分离预 辅助 数据采集处理单元:用于采集、处理和存储监 处理 设备 测数据,FID信号收集装置及专用软件; 辅助设备:包括尾气排放装置、辅助气源、电 源等。 04 采集传输单元 1 取样探头,加热 2 零气和标准气入口 3 颗粒过滤器,加热 4 取样管线,加热 5 样品定量装置 6 取样泵(旁路泵) 04 采集传输单元 功能要求: 过滤器的材质应不吸附和不与气态污染物发生反应,能过滤 5 μm 粒 径的颗粒物。 取样管路最低温度应高于样气温度20℃以上,避免水蒸气或其他组分 的冷凝,聚四氟乙烯材料的取样管其使用温度不应超过200℃。 采样泵能够克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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