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有限公司IT治理委员会管理办法.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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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 1 报告版本 Report Version V1.0 页数 Total Pages 10 日期 Date   XX期货有限公司 IT治理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 修订记录 版本号 拟制日期 备 注 V1.1 2009.9.25 目录 TOC \o 1-3 \h \z \u 第一章 总 则 2 第二章 IT治理委员会的组成 3 第三章 IT治理委员会的职权 4 第四章 IT治理委员会会议的召集、主持及提案 5 第五章 IT治理委员会会议通知 6 第六章 IT治理委员会会议的召开 6 第七章 IT治理委员会会议的表决 7 第八章 附则 9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明确XX期货IT治理委员会的职责权限,规范IT治理委员会运作程序,充分发挥IT治理委员会的作用,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信息技术治理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和公司管理层的授权及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 IT治理委员会的组成 第二条 公司设立IT治理委员会,IT治理委员会是公司的IT治理的决策中心,对公司管理层负责。 第三条 IT治理委员会应由公司IT治理直接责任人、IT总监、IT部门负责人、相关业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内部控制负责人以及部分技术骨干等人员组成,其中IT人员的比例应在30%以上。公司可聘请外部专业人士担任委员或顾问。 第四条 IT治理委员会由X名委员组成,可设主任一人,由公司高管中IT治理直接责任人担任,副主任X人。 第五条 公司IT治理委员会委员由公司管理层任命,每届任期X年,任期从管理层任命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IT治理委员会任期届满时为止。委员任期届满,可连任。委员在任期届满前,公司管理层不得无故解除其委员职务。 第六条 委员因故离职,补选期为原任期至本届IT治理委员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第七条 :技术部门承担IT治理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公司IT治理委员会会议的筹备、组织,相关IT治理委员会决策、报告等公文的拟订、上报。 第三章 IT治理委员会的职权 第九条 公司IT治理委员会应当在公司管理层授权范围内,根据《指引》要求和本条例规定行使以下职权: (一)拟订公司IT治理目标和IT治理工作计划; (二)审议公司IT发展规划和公司IT安全策略; (三)审议公司年度IT工作计划、工作部署和IT预算; (四)审议公司IT重大项目立项、投入和优先级; (五)审议公司关键IT系统建设计划和方案; (六)制定与IT治理相关的培训和教育工作计划 (七)审议公司信息技术管理重要制度、流程与方案; (八)检查所制定和审核事项的落实和执行情况; (九)向公司管理层报告IT治理状况。 IT治理委员会应当严格按照公司管理层的授权行事,不得越权形成决议。 第十条 IT治理委员会向公司管理层汇报工作,公司为IT治理委员会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提供必要的制度和机制保障。 第十一条 IT治理委员会主任根据公司管理层授权以及《指引》的规定行使其职权和承担相应义务。 第十二条 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主任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可由副主任履行职务。 第四章 IT治理委员会会议的召集、主持及提案 第十三条 IT治理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十四条 IT治理委员会会议由IT治理委员会主任召集和主持;主任因故不能召集和主持的,由副主任召集和主持。 第十五条 IT治理委员会每季度应当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定期会议由主任召集,于会议召开五日前通知全体委员。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任应当在三日以内召开临时IT治理委员会会议: (一)公司管理层或者主任认为必要时; (二)IT部门负责人提议时; (三)三分之一以上委员联名提议时。 第十八条 按照前条规定提议召开IT治理委员会临时会议的,提议人应当直接向主任提交经签字(电子签名)的书面或电子提议。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提议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二)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三)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 (四)明确和具体的提案; (五)提议人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提案内容应当属于本条例规定的IT治理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与提案有关的材料应当一并提交。 第十九条 IT治理委员会主任认为提案内容不明确、具体或者有关材料不充分的,可以要求提议人修改或者补充;主任应当自接到提议后xx日内,召集和主持IT治理委员会会议。 第五章 IT治理委员会会议通知 第二十条 召开IT治理委员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应当分别提前五日和三个工作日以书面通知方式通知全体委员。若出现特殊情况,需要IT治理委员会即刻作出决议的,为公司利益之目的,召开临时IT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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