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学第一章导论.ppt

  1. 1、本文档共72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三、国际法与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国际法学 自学 第二节 国际法的发展 一、古代国际法 二、近代国际法:以《威斯特伐利亚合约》为开始的主要标志;以海牙和平会议为终端 三、现代国际法 二、现代国际法主体的类型 (一)国家是国际法的基本主体  1.国家在国际关系中始终处于最主要的地位和发挥主导作用,国际关系是国际法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而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是国际关系的主要内容和形式。 2.只有国家具有国际法上完全的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国家是一个主权实体,在国际法上拥有完全的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即国家具有独立参加国际交往和国际法律关系的能力。 3.国家间的关系是国际法的主要调整对象。 4.国家是国际法的创造者,国际法的原则和规则是国际法的主体通过协议直接创造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文明古国------埃及 (二)国际组织 从国际法主体资格来讲,国际组织(International-organization)是指政府间国际组织(International 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关于国际组织的国际法主体资格问题,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在国际实践中提出来的。 1.国际组织在一定范围内有独立参与国际法律关系的能力。 2.国际组织在一定范围内有同其他国际法主体缔结双边或多边国际条约的能力。。 3.国际组织有直接提起诉讼和要求赔偿的能力。 案例:联合国的求偿权问题 案例:1948年,联合国派调解人员贝纳多特(Bernadotte)(瑞典人)到巴勒斯坦调解巴勒斯坦纠纷。1948年9月17日,贝纳多特在耶路撒冷被以色列的极端分子杀害。事后,以色列没有立即侦查和处理。对于为联合国工作的人,联合国应如何予以保护?当他们受到侵害时,联合国能不能为他们提出求偿要求?换句话说,联合国作为一个国际组织,有没有外交保护权和求偿权?联合国大会在1948年12月3日通过第258号决议,请求国际法院就此问题提供咨询意见。 [咨询意见] (1)联合国的法律地位; (2)联合国的求偿权; (3)联合国求偿权与国籍国求偿权的协调 ,被告国是不能就同一违法行为作重复赔偿; (4)结论。肯定联合国有求偿权;肯定联合国有为受害人提出求偿的权利;肯定由国籍国与联合国协商解决。  以色列在1950年对贝纳多特遇害一事,给联合国赔偿54628美元。  联合国总部 联合国大会1946年决定将联合国总部设在纽约。同年,洛克菲勒家族用850万美元买下了哈得逊河河畔这块18英亩的土地,赠送给联合国。1952年这栋大楼正式完工并投入使用。在当时看来,联合国总部大楼无论从设计上还是建筑上都是世界一流。 国际组织是国际法的派生性主体 国际组织是指若干国家或其政府通过缔结国际条约或经国家认可而建立活动的常设机构,亦称政府间国际组织。其主体资格体现在: 国际组织在一定范围内有独立参与国际关系的能力。 国际组织已具备作为国际法主体的各方面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国际组织的主体资格已为一系列国际条约及有关国际法文件所承认 国际组织主体资格的局限性 首先, 国际组织的国际人格——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是其成员国通过协议赋予的; 其次,国际组织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受其组织章程的限制,是有限的。 因此,国际组织的主体资格是具有国家创设的性质,是派生性的主体。 亚西尔·阿拉法特 (Yasser Arafat) 于1929年8月4日生于耶路撒冷。1948年参加第一次阿以战争,1949年停战协定签订后,举家移居加沙。1950年,进入开罗大学土木工程系学习,并当选为巴勒斯坦学生联合会主席。开罗大学毕业后,进入埃及军事学院学习。1956年在埃及参加第二次阿以战争。1957年到科威特公共工程部任工程师。后来他同阿布·杰哈德等人开始秘密筹建“巴勒斯坦民族解放运动”(简称“法塔赫”)及其军事组织“暴风”突击队,并于1965年1月1日打响了对以色列武装斗争的第一枪。 争取独立的民族或民族解放运动 组织是国际法过渡性主体 正在争取独立的民族一般是指已控制了一定的地域或根据地,有一定政治组织和机构作为其在国际上的代表,正在为摆脱殖民统治而斗争着的民族解放运动。本质上,争取独立的民族之所以被认为是国际法主体,是由于根据国际法它们享有民族自决权(right of self-determination),在事实上它们是正在形成的国家。 正在争取独立的民族或民族解放 运动组织 争取独立的民族的国际法主体资格问题,是在民族解放和独立运动发展过程中提出来的 . 二战以后,殖民地和附属国人民反对殖民主义统治的斗争更加蓬勃发展,特别是60年代以后,联合国

文档评论(0)

anma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