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税务规划}某某某年税收政策整理之增值税政策归纳与整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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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税务规划}某某 某年税收政策整理之增值 税政策归纳与整理 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但一经选择,在此期间不 得变更计税方法。 动漫企业和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的认定标准和认定程序,按 照《文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font动漫企业认定 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市发[2008]51 号)的规定执行。 (3)船舶代理服务统一按照港口码头服务缴纳增值税。《财政 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 税试点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33 号)第四条中“提供 船舶代理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受船舶所有人、船舶经营人或者船舶承 租人委托向运输服务接收方或者运输服务接收方代理人收取的运输 服务收入,应当按照水路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的规定相应废止。 自2012 年 7 月 1 日起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以试点实施 之前购进或者自制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试点期 间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2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应税服务范围等若干税收政策的补充通知》 (财税[2012]86 号),明确:营改增试点地区的纳税人,除特别注明 外,从 2012 年 12 月 1 日起相关政策按以下规定执行: (1)建筑图纸审核服务、环境评估服务、医疗事故鉴定服务, 按照“鉴证服务”征收增值税;代理记账服务按照“咨询服务”征收 增值税;文印晒图服务按照“设计服务”征收增值税;组织安排会议 或展览的服务按照“会议展览服务”征收增值税;港口设施经营人收 取的港口设施保安费按照“港口码头服务”征收增值税;网站对非自 有的网络游戏提供的网络运营服务按照“信息系统服务”征收增值税; 出租车公司向出租车司机收取的管理费用,出租车属于出租车公司的, 按照“陆路运输服务”征收增值税,出租车属于出租车司机的,不征 收增值税。 (2)对注册在天津市东疆保税港区内的试点纳税人提供的国内 货物运输、仓储和装卸搬运服务,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3)自2012 年 11 月 1 日起,对注册在平潭的试点纳税人从事 离岸服务外包业务中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增值税。 (4)在2013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广播电影电视行政主管部门 (包括中央、省、地市及县级)按照各自职能权限批准从事电影制片、 发行、放映的电影集团公司(含成员企业)、电影制片厂及其他电影 企业,属于试点纳税人的,对其转让电影版权免征增值税。 (5)营改增试点地区的试点纳税人提供的往返台湾、香港、澳 门的交通运输服务以及在台湾、香港、澳门提供的交通运输服务适用 增值税零税率。 试点纳税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以陆路运输方式提供至香港、澳 门的交通运输服务的,应当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具有持 《道路运输证》的直通港澳运输车辆;以水路运输方式提供至台湾的 交通运输服务的,应当取得《台湾海峡两岸间水路运输许可证》并具 有持《台湾海峡两岸间船舶营运证》的船舶;以水路运输方式提供至 香港、澳门的交通运输服务的,应当具有获得港澳线路运营许可的船 舶;以航空运输方式提供上述交通运输服务的,应当取得《公共航空 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证》且其经营范围应当包括“国际、国内(含港澳) 航空客货邮运输业务”。 (6)长途客运、班车(指按固定路线、固定时间运营并在固定 停靠站停靠的运送旅客的陆路运输服务)、地铁、城市轻轨服务属于 《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 规定》(财税[2011]111 号)第一条第(五)项第 2 款规定的公共交 通运输服务。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上述服务,可以选择按 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7)船舶代理服务属于“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国际船舶代理 服务属于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 船舶代理服务,是指接受货物收货人、发货人、船舶所有人、船 舶承租人或船舶经营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或者自己的名义,在 不直接提供货物运输劳务情况下,为委托人办理货物运输以及船舶进 出港口、联系安排引航、靠泊和装卸等相关业务手续的业务活动。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 征增值税试点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33 号)第四条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 征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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