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合同法律制度.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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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合同法律制度;第一节 合同与合同法概述 一、《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1.平等主体之间有关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的协议均在《合同法》的调整范围。 2.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不适用《合同法》的调整。 二、合同的相对性 主体上的相对性 内容上的相对性 责任的相对性 ;练习题;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 一、合同的订立程序 (要约----承诺) ;合同的订立程序 A向B买设备,A向B发传真,说明型号等等,但没有价格,让B报价。此传真主要内容不完全(缺数量和价款)。 B收到传真后填了报价100万元又把传真发给A,内容完全了,B发的传真叫“要约”。A收到传真后觉得价格太高了,A又把价格改成10万元,发给了B,此时已经修改的要约的实质内容,原要约失效,新发的传真为“新要约”,如果B对此新要约“承诺”,合同成立。;;要约;;2.要约的生效、撤回、撤销和失效 P333 (1)生效: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2)撤回:要约在发出后、生效前,要约人可以撤回要约 (3)撤销 在要约生效后、受要约人承诺前,要约人可以撤销要约。 但下列情形要约不得撤销: (4)失效 ;生效;不得撤销要约的情形: ①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 ②要约人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得撤销; (明确表示:我等待你的答复之类) ③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例:下列属于不得撤销要约的情形有: A 要约已经到达受要约人 B 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 C 要约人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D 受要约人已对要约作出承诺;【例题·单选题】2011年4月30日,甲以手机短信形式向乙发出购买一台笔记本电脑的要约,乙于当日回短信同意要约。但由于“五一”期间短信系统繁忙,甲于5月3日才收到乙的短信,并因个人原因于5月8日才阅读乙的短信,后于9日回复乙“短信收到”。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甲乙之间买卖合同的成立时间是( )。 A. 2011年4月30日 B. 2011年5月3日 C. 2011年5月8日 D. 2011年5月9日 【答案】B;【例题·单选题】甲商场向乙企业发出采购100台电冰箱的要约,乙企业于5月1日寄出承诺信件,5月8日信件寄至甲商场,时逢其总经理外出,5月9日总经理知悉了该信内容,遂于5月10日电话告知乙收到承诺。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该承诺的生效时间是( )。 A.5月1日 B.5月8日 C.5月9日 D.5月10日 【答案】B ;【例题·多选题】甲公司主张乙公司违约,乙公司则主张合同未成立,其理由是自己向甲公司发出的要约已经撤销。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在甲公司可能提出的以下理由中,可以被人民法院认定为乙公司撤销要约不能成立的证据有( )。 A.乙公司在要约中确定了承诺期限 B.尽管乙公司在要约中未确定承诺期限,但甲公司接到要约后即已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 C.乙公司在要约中明确表示等待甲公司的答复 D.甲公司发出承诺以后才收到乙公司撤销要约的通知;;【例题·单选题】甲公司于6月10日向乙公司发出要约订购一批红木,要求乙公司于6月15日前答复。6月12日,甲公司欲改向丙公司订购红木,遂向乙公司发出撤销要约的信件,于6月14日到达乙公司。而6月13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的回复,乙公司表示红木缺货,问甲公司能否用杉木代替。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公司的要约失效的时间为( ) A.6月12日 B.6月13日 C.6月14日 D.6月15日 【答案】B;3.承诺 承诺期限 P333 (1)要约以信件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 (2)要约以电话、传真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 ;【例题·单选题】陈某以信件发出要约,信件未载明承诺开始日期,仅规定承诺期限为10天。5月8日,陈某将信件投入邮箱;邮局将信件加盖5月9日邮戳发出;5月11日,信件送达受要约人李某的办公室;李某因外出,直至5月15日才知悉信件内容。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该承诺期限的起算日为( )。 A.5月8日 B.5月9日 C.5月11日 D.5月15日;迟延;例:甲于8月7日以信件方式(当日邮戳)向乙发出要约,并言明可在10日内答复。信件内未载明日期。乙于8月9日收到该信件并于8月18日向甲发出通知承诺。甲未做表示。 A 乙的通知为有效承诺,因其未过承诺期限 B 乙的通知为有效承诺,因甲未做任何表示 C 乙的通知为新要约,但甲不做表示,视为承诺,故合同成立 D 乙的通知为新要约,甲不做表示,故合同未成立 D;5.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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