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劳动合同法(3).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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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合同解除的特点: 1、被解除的劳动合同是依法成立的有效的劳动合同; 2、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必须是在被解除的劳动合同依法订立生效之后、尚未全部履行之前进行; 3、需有当事人的解除行为 4、合同解除必须具备解除的条件(特别是单方解除时必须具备解除权) 5、解除的后果是使合同关系消灭。 ;合同 终止;二、劳动合同的终止 (一)自然终止(合同基于客观原因而终止)(第44条、条例第21条)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条例》第二十一条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思考:与第44条第二项之区别? 一般来说劳动者退休的同时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但也有可能存在特殊情况: 1、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够,所以虽退休但不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情形; 2、已经缴费15年,虽未到达退休年龄,但劳动者愿意提前退休,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上述两种情况劳动合同均应终止。;(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二)解除终止;;;;分析: 1、劳动者预告辞职只需履行程序性条件,即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即可; 2、试用期内辞职可口头通知,无需书面通知。 思考:劳动合同期限的意义? 对劳动者几乎没有约束力。 ;注:违法辞职(即没履行提前通知义务),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如擅自离职。赔偿下列损失: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2)随时解除(即时辞职)(第38条、条例第26条第一款) 即时辞职:不需要预告,故只有在用人单位具有过错情形下才享有此种权利。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思考:此项规定是否合乎逻辑和法理?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3)立即解除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违纪) 注:是否严重违纪主要通过内部规章制度认定。 特别注意:《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已废止。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应用要点: 1、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是指:被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的、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三十二条免予刑事处分的。 2、是否包括劳动教养? 应不宜作扩张解释,即不包括。 ;《条例》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一)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二)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四)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五)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 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 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 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 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如果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应用要点: 1、不能胜任工作,是指不能完成劳动合同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 2、调整工作岗位无需征得劳动者同意,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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