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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亿元地产项目烂尾8年 上市公司鄂尔多斯实控人被指欺诈
在2010年的时候,赵永亮原计划3年内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将其拟总投资约30亿元的房地产项目“鄂尔多斯公园广场”(占地156亩,内蒙古大学原交通学院旧址)修建成功,由于另一合作方即上市公司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295 ,以下简称“鄂尔多斯”)实控人王林祥出现严重违约以及涉嫌欺诈的行为,致使该项目停工烂尾,500多户教职员工(拆迁户)至今8年都难以回迁。迄今为止,除了赵永亮为此被背上15亿元的巨额债务外,他自己辛苦打拼且总资产超过30亿元的内蒙古东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达公司”),也被迫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在双方合作开发“鄂尔多斯公园广场”项目之初,赵永亮一直与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鄂尔多斯集团”)的董事长王林祥以兄弟相称。2017年6月,赵永亮向当地警方报案,他控告王林祥及其集团公司虚假出资及恶意欺诈,涉嫌构成“合同诈骗”。但被立案受理后至今,警方称其还在调查之中。日前,獬豸新闻(ID:zgsbfzzk)记者获得一份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裁定书》内容显示,因“鄂尔多斯公园广场”项目烂尾8年,让东达公司负债累累。于是,东达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向呼和浩特中院申请破产重整,拟通过重整启动项目建设,偿还项目负债,解决500名拆迁户回迁问题。对此,该法院已受理其破产重整的申请。此前,《中国之声》、《民主与法制网》等多家新闻媒体披露了这起两家资产上百亿集团公司因合作开发而引发“烂尾楼”纠葛的事件,引起社会关注,也得到了内蒙古自治区和鄂尔多斯市两地官方的高度重视。记者采访了解到,2017年12月11日,鄂尔多斯市仲裁委对上述双方合作纠纷作出了“鄂仲裁字(2015)404号”裁决书。该裁决书显示:经过审计核算,鄂尔多斯集团在“鄂尔多斯公园广场”项目实际投资比例仅为11.91%,东达公司为88.09%。不过,裁决书只明确了违约方的“应得收益”,并没有明确违约方应当承担多少违约责任。蹊跷的是,在双方均未请求仲裁利益分配的情况下,鄂尔多斯市仲裁委对该项目进行了利益分配。裁定鄂尔多斯集团获得11.91%的投资比例,东达公司竟然还需向鄂尔多斯集团支付1.5亿元的“应得收益”。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应用研究中心就上述事宜出具的一份《法律意见书》认为,该仲裁虽裁定鄂尔多斯集团违约,但却没有裁决其应当承担哪些违约责任,涉嫌枉法裁决。据了解,对该仲裁裁决书,东达公司已于2018年2月26日向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院已经受理并正式立案审查。事实上,在上述涉嫌枉法仲裁的背后,记者调查发现,还涉及鄂尔多斯集团与鄂尔多斯市仲裁委员会的另一层不可忽视的关联关系。“鄂尔多斯市仲裁委员会的高跃进主任,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就是鄂尔多斯集团的法律顾问,其妻子目前仍然是该公司顾问。”一名知情者告诉记者。不过对于这些质疑,鄂尔多斯市仲裁委员会仅向媒体回复称:“我委主任高跃进与副主任董敏两位同志不是鄂仲立字(2015)404号仲裁案的仲裁庭组成人员,并未参与该案的审理,均不存在法定的回避情形。”纠纷双方都是百亿集团公司赵永亮是内蒙古东达蒙古王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超180亿元,以下简称“东达集团”)的董事长,集团旗下拥有53家公司成员,东达公司是东达集团的全资子公司。记者了解到,作为东达集团董事长的赵永亮,曾一度被誉为是中国沙漠产业化和新农村建设的先锋人物。2010年《胡润百富榜》公布的内蒙古19名富豪排名中,赵永亮以个人财富28亿元排名第7位,远超当时公布的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集团有限公司的杨志远(第11位)的排名,而王林祥并未在列。直至2015年9月,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联发布的一份《2015年内蒙古民营企业100强》名单中,东达集团仍以33.51亿元的营业收入总额位列内蒙古民营企业前30强。据资料显示,鄂尔多斯集团持有上市公司鄂尔多斯40.7%的股份,它是内蒙古鄂尔多斯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鄂尔多斯投资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王林祥个人持有鄂尔多斯投资公司的35%股份,另4名自然人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18.46%、18.46%、14.03%、14.03%。记者采访发现,2013年1月9日,鄂尔多斯发布公告,实际控制人内蒙古鄂尔多斯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鄂尔多斯投资公司”)的股权发生变更,原股权结构杨志远出资11329.4万元(持股26.15%)变更为王林祥出资11329.4万元(持股26.15%),其余4名股东持股比例不变,而杨志远消失在股东名单上。但从此次公告来看,杨志远似乎一直在为王林祥代持股权。此前,鄂尔多斯实际控制人一直披露为杨志远,他当时一直担任鄂尔多斯副董事长兼鄂尔多斯集团常务副总裁,王林祥则是鄂尔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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