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公诉人竞赛笔试试卷5+答案.doc

  1. 1、本文档共100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PAGE PAGE 58 卷一 公安局侦查卷 刑事案件立案报告表 编号:032 案别 杀人 发案 时间 1999.5.28 发案地点 江山市东江区兴华南里小区 案件来源 分局报送 时间 1999.5月29日下午3时 简要案情: 1999年5月28日晚7时许,嫌疑人梁晓宏在江山市东江区兴华南里小区3单元楼201室王静(女,25岁,曲江人)暂住地内因琐事与王静发生矛盾后,梁晓宏用双手扼住王静颈部,将王静掐死后抛尸于江山市东江区华阳镇华阳村一水井中。 根据上述案情,应立为刑事案件侦查。 妥否,请批示。 领导批示 同意立案。 赵理海1999.5.29 承办单位意见 同意立案,请领导审批。 谢峰 1999.5.29 主办侦查员姓名 张文和 王文生 张益民 填表人:赵自强 填表日期:1999年5月29日 抓获经过 1999年5月29日15时左右,东江区公安分局向我局电话报称:有一女子在该区华阳镇一水井中被人发现后送往医院,经初步侦查后判断为被人扼压颈部后投入井中。经工作从被害女子身上收取手机一部,发现一手机短信“如果我找着你,决饶不了你”系从139****6699号码手机发出,经与市通讯公司联系,发现此号码主人为“梁晓宏”,故确定梁晓宏有重大嫌疑,故将案件移送我局。我局工作人员遂对梁晓宏进行了传唤,梁晓宏交待了其杀人弃尸等事实。 承办人:张文和 张益民 1999年5月29日 江北省江山市公安局提请批准逮捕书 江公提捕字(99)008号 犯罪嫌疑人梁晓宏,男,1971年3月11日生,大学文化,汉族,现住江山市东江区龙山里6号楼5单元303室,单位及职业:江山市东江区兴华派出所警长。 经我局侦查,犯罪嫌疑人梁晓宏有下列犯罪事实: (正文略) 上述事实证明,犯罪嫌疑人梁晓宏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2条、第274条,涉嫌故意杀人罪、敲诈勒索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0条、第66条之规定,特提请批准逮捕。 此致 江山市人民检察院 局长 赵理海(签章) (公章) 1999年6月29日 秘密★执行前 江 北 省 江 山 市 人 民 检 察 院 批 准 逮 捕 决 定 书 (99)江检批捕字第008号 江山市公安局 : 你局于 1999 年 6 月 29 日以 (99)008 号提请批准逮捕书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 梁晓宏 ,经本院审查认为,该犯罪嫌疑人涉嫌 故意杀人、敲诈勒索 犯罪,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逮捕条件,决定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 梁晓宏 。请依法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三日内通知本院。 (院印) 1999年7月5日 第三联送达公安机关执行 江 北 省 江 山 市 公 安 局 逮 捕 证 江公字(1999)4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之规定,经 江山市人民检察 院批准,兹派我局侦查人员 赵炎朱、朱光五 对居住在 江山市东江区龙山里6号楼5单元303室 的 梁晓宏 执行逮捕。 局长 赵理海(签章) 1999年7月5日 本证已于 1999 年 7 月 5 日 8 时向我宣布。 被捕人 梁晓宏 此联附卷 江北省江山市公安局 搜 查 证 江公搜(99)1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兹派 王文生、李占奎 持此证对江山市东江区龙山里6号楼5单元303室进行搜查。 (公章)

文档评论(0)

153****1369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