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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签名与认证(P52-53、82、110)
案例:甲乙是交易双方,甲持有乙方所
发认证证书获取密钥并获息乙方文本内
容,认为内容基本合意,只觉价格略高,
遂进入乙方文本将原有价格改动后签字
加密并发回。乙方看到甲方签字遂履行
合约,但后发现甲方货款与自己所想不
符,经查发现价格做了改动,乙方拿出
文件原稿要求甲方按该约履行。
问:该事件怎样处理?为什么?
案例:因现代社会工作、生活节奏的加快,
许多西方国家将电子方式运用到各个领域,
其中包括网上离婚。国内人士甲乙分别在
纽约、上海工作,觉得这种方式快捷适于
他们,遂以网上方式协议达成离婚事项并
各自签字。乙现住上海,遂甲委托乙持双
方协议去相关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因
协议中涉及一住房归于甲,遂甲以网络方
式与丙(上海)交易并约定由丙去办理房
产过户手续。
问:两项事宜该如何办理?(P63)
°案例:甲方是招标方,网上公开招标。
乙、丙是竞标方,凭甲方所发公钥知
悉招标具体事项。后丙以高价得标,
得标后设法获取甲方私钥密码并修改
文本内容,甲方因此蒙受重大损失。
后查发现系单位职员泄密,遂将该职
员与丙共同诉讼至法院并索赔。
问:该案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P52-53)
案例:甲乙双方在网络上就合同有关内
容商定后,甲方手写签名,盖章将协议
交至乙方,乙方签字盖章后付款履约,
乙方在与甲方协约时已与丙方签订转让
协议(以电子签名方式)。后丙与甲方
联络即不想履行与乙方合约。遂提出其
以电子签名方式为协议无效,不予履行。
致使乙方严重受损,遂乙将丙诉至法院,
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其所受损失。
(P63-65)
问:该案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案例:甲乙双方为交易人,丙方为认证
机构。现乙方持有丙方所颁发的甲方认
证证书,乙方依有关程序查询知该证书
确系甲方身份认证,在此基础上与甲方
签约并履约,但未见甲方履约,遂追查
原因,发现所谓甲方认证其实为丁方冒
名办理,而乙方所履行义务之利益早已
被丁方获取,现丁消失。
问:该案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P76、91、102-103、107)
案例:甲方为证书用户,乙方为信赖
人,丙方为认证机构。现乙方持有甲
方的证书可以确认甲方身份的真实性。
甲方怀疑自方私钥泄露,遂向丙方提
出撤销证书申请,丙方受理并尽快发
出撤销通知,但乙方在此前已做出交
易行为,并确因此遭受损失。
问:责任应该怎样承担?为什么?
(P93-96、104)
案例:甲乙是交易双方,丙为认证机构。
现甲方持乙方证书确认了乙方身份的真
实性,并与乙方签订货物购销合同。甲
方是供货方,约定货到验收后一周内由
乙方付款。后甲方履约,但付款期满未
见乙方付款。经查发现,乙方已无付款
能力而逃逸。甲方遂将丙诉至法院要求
其承担自己损失。
问:该案该如何处理?为什么?
(P76-79)
电子合同(P129、131)
案例:一小学二年级男童,在某购物网站以他
父亲李某的身份证号码注册客户信息并订购一台
价值1000元的打印机。但当该网站送货至李某家
时,李某以“其子未满10周岁,是无民事行为能
力人”为由,拒收打印机并拒付货款。由此交易
双方产生了纠纷。(后续)
李某主张:电子商务合同虽订立在虚拟世界,却是在现
实社会中履行,当受现行法律调控。依《民法通则》有
关规定,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不能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当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民事活
动。其子现未满10周岁,依法不能独立订立货物买卖合
同,所以该打印机的网上购销合同无效;其父母作为其
法定代理人有权拒付货款。
网站主张:该男童是使用其父亲李某的身份证登录注册
客户信息的,从网站所掌握的信息来看,与其达成打印
机网络购销合同的当事人是一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人,并非此男童。由于网站是不可能审查身份证来源的,
也就是说网站已经尽到了自己的注意义务,不应当就合
同的无效承担民事责任。
问:当事人是否具有行为能力?电子合同是否有效?
本案中是李某的未满10周岁的男孩在网络上订立
了买卖合同。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对
于一个未满10周岁的儿童来说,他是无民事行为
能力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效,所
以李某拒付货款的行为本来也无可厚非。但是
由于孩童是以其父的身份证登录客户信息,如果
网站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其已经尽到了必要的注意
义务,那么完全无视网站利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则
有失公平。而另一方面,李某作为其子的监护人
和其身份证的合法持有人,没有尽到相应的管教
义务和保管义务,导致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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