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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屏县牛街中学推荐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方案
(试行)
,为做好我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工作,特制订本工作方案。根据县教育局相关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的文件精神
一、申报评审范围
在岗的符合申报条件的教育系列专业技术人员。
二、推荐指标
按县教育局每年分配给我校的指标数推荐。
三、申报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完成本职工作,成绩显著;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能够坚持正常工作,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资历条件
1.中学高级教师
具备下列条件者,可以申报评审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且履职五年以上的。
2.破格申报中学高级教师条件
破格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教学效果好,教育质量高,得到县(市)级以上同行的公认,并获得一次一等奖或两次二等奖;
(2)承担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教育部门领导的学术团体组织的公开课、示范课或观摩课三次以上,并获得好评;
(3)承担班主任工作、团队工作及其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市(厅)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4)结合教学实际,积极从事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公开发表不少于三篇有价值的教育教学研究文章,或在素质教育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省级交流或推广,或因教学成绩特别突出,受到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3.中学一级教师
具备下列条件者,可以申报评审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经考核合格认定为中学二级教师且履职四年以上的。
四、评审条件
(一)专业理论水平
1.中学高级教师:
教学经验丰富,具有本学科系统、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一定浓度的相关学科知识,胜任本学科各年级的循环教学,具有较强的教学研究能力,能及时掌握本学科发展前沿动态。
2.中学一级教师:
教学基本功扎实,具有本学科牢固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胜任本学科的教学工作,具有一定的教学研究能力,了解本学科的发展动态。
(二)业绩条件
积极投身教育改革,较好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注重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创造和实践能力。晋升中、小学教师职务,必须承担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任务,备课、讲课,批改、讲解作业,从事学生学习成绩的命题、分析工作、完成额定的教学工作量,承担班主任工作或少先队辅导员工作,指导、组织学生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能结合教学实践写出一定水平的教(科)研文章,在推进素质教育中取得一定的工作实绩。
(三)继续教育
根据云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考核管理办法规定,中、小学教师必须参加继续教育,并达到相应的学分(具体学分由县、州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五、具体考核办法
各项考核加分,申报中职的取近四年分值,申报高职的取近五年分值(其中,履职年限和教龄除外不限年限)。
满足以上条件,按下列顺序优先:
①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时间进行排序,任职时间早的优先;
②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教龄长者优先;
= 3 \* GB3 ③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按支部书记、副校长、中层干部、班主任、科室工作人员、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的顺序优先;(在履职年限内)
= 4 \* GB3 ④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按国家、省、州、县级优秀教师顺序优先;(在履职年限内)
= 5 \* GB3 ⑤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按省、州、县、校级骨干教师顺序优先;(在履职年限内)
= 6 \* GB3 ⑥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双肩挑干部优先;(在履职年限内)
⑦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在国家、省、州、县论文发表,获奖或代表学校参加各种竞赛、比赛获奖的顺序优先;(在履职年限内)
⑧当年退休人员最优先评聘,如当年退休人员数多于指标数,当年退休人员按上述规定排序;
⑨若有教育教学及其他事故发生,其责任人从所获得职称的最低档岗位或下一级职称的岗位中聘用。
条件相同情况下具体计算方法:
(1)师德考核: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参加各种法律、法规考核合格,无教学事故者得分5分,否则不得分。
(2)教龄考核:每工作满一年得1分。
(3)履职年限:拟聘中学高级教师者从聘为中学一级教师资格时算起,拟聘中学一级教师者从聘为中学二级教师资格时算起,每满1年给2分。
(4)获得期末、学年末校级及以上优秀教师奖的,每次分别给县级1分,校级0.5分。(同一年内同时获得校、县及以上优秀教师奖的只给一次加分;考核时间为聘为上一级职称时算起,校级优秀和质量奖加分从本办法执行之日算起。)
(5)获县教学质量优秀奖的每次分别加1分。(考核时间为聘为上一级职称时算起)
(6)县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加0.5分。(考核时间为聘为上一级职称时算起)
(7)教育科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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