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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文书和档案
1.试从历史和现实两个角度谈谈文书和档案之间的关系。
答:文书和档案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概括地说,文书是档案的重要来源,档案
是文书的主要归宿。具体而言,包括以下两层意思:
第一,文书和档案是同一文件在生命周期中不同阶段的不同称谓,具有相同的来
源。
第二,文书有条件地转化为档案。
从历史上看,文书工作和档案工作长期处于“一体化”状态。我国从商周时期就
出现了文书,相应地,出现了文书工作和档案工作,那时的文书和档案之间、文书工
作和档案工作之间没有明确界限,文书部门和文书工作者同时也是档案部门和档案工
作者。这种状况一直持续了3000年,其间虽有唐宋时期并不十分明显的分工,但文书、
档案工作一直在总体上处于合一状态。
民国时期,为了提高行政效率,出现了文书档案连锁法,也就是文书和档案统一
分类,统一登记、统一编号。
新中国成立以后的1956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国家档案工作的决定》指出,
要在1956年内全面推行文书处理部门立卷,以建立统一的归档制度。至此,新中国的
文书工作和档案工作各自成为独立的系统。
进入20世纪80年代,“档案与文件管理一体化”的趋势日趋明显,随着办公自动
化的不断普及,政府机构、大型企业和事业单位利用内部网络和“文档一体化”软件,
将文书的制作、办理等文书程序和归档、检索、提供利用等档案工作程序整合起来,
同步完成或连续完成,大大推进了文书工作和档案工作一体化的进程。
通过上面的回顾,可知在历史上,文书工作和档案工作合多分少,将文书工作和
档案工作统一管理是当前和今后文件管理的基本趋势之一。
文书和档案之间有密切的关系,也有明显的差别:
第一,二者在文件生命周期中所处的阶段不同,其作用和价值重点不同。
第二,不是所有文书都可以成为档案,只有一部分文书可以变成档案。档案只是
文书的主要归宿,而不是唯一的归宿。
第三,档案中除由文书变来的部分之外,还有其他部分。
2.文书和档案各有哪些种类?它们有什么作用?
答:文书的种类:文书按其使用者的身份,可以分为私人文书和公务文书。私人
文书有书信、日记、自传、遗嘱、家谱、着作手稿、房契、地契等。公务文书即公文
的种类很多,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类。
第一,按作用可以将公文分为通用公文和专用公文两类。
第二,按行文方向可以将公文分为下行文、平行文和上行文三类。
第三,按来源和使用范围可以将公文分为外发文件(发文)、收来文件(收文)和
内部文件三类。
第四,按功能性质可以将公文分为法规性公文、指挥性公文、部署性公文、知照
性公文、报请性公文、批答性公文和奖惩性公文。
第五,按时限要求可以将公文分为紧急公文和普通公文。
第六,按机密程度可以将公文分为机密公文和普通公文。
档案的种类:档案也有很多种类,可以依据不同的标准从不同角度进行分类:
第一,根据档案形成的历史时期,可以将档案分为古代档案、近代档案和现代档
案三类。
第二,根据档案内容,可以划分为文书档案、科技档案、专门档案和人物档案四
大类。
第三,按档案的载体形式分,有甲骨、金文、石刻、贝叶档案,竹简木牍、缣帛、
纸质、胶片、磁带档案等,国外还有纸草、羊皮档案等。
第四,按档案的所有者分,有国有档案、集体档案和个人档案。
第五,按档案的内容体式分,有公文、图纸、账簿、家谱、日记、电稿、照片、
磁带、胶片、光盘档案等。
文书和档案的作用有以下几方面:一是规范作用,二是指导作用,三是联络作用,
四是凭证作用,五是参考作用,六是教育作用。
案例分析:运用本章所学知识分析以下案例。
据《扬子晚报》2010年9月17日报道:传为李白后人的李均泰,一百多年前从
安徽来到南京,于清同治三年在今下关区热河路 103巷置下一片房产。因面临拆迁,
围绕拆迁补偿款分配问题,李均泰的后人走上法庭。下关法院经过几个月的艰苦工作,
梳理出了继承人范围内总计 130人的李家 5支6代族谱,其中在世的70人。后下关
法院召开了两次听证会,召集家族中各支代表核对族谱,并根据部分当事人提供的新
线索,奔赴湖南、湖北、河南等地,查实了另外 5名继承人。经依法追加,最终继承
人范围由诉讼时的37人扩大 75人。为确定继承标的的具体面积,下关法院通过查
考民国时期、1956年土地改革时期的老档案,结合落实政策发还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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